“补课”问题其实已是近年教育事业中的“顽症”了。不要说 有些教育行政部门眼睁眼闭,不要说管理监督难以实施,就是将 “补课”作为一种教育教学中的环节认真地加以限制起来,看来也 做不到。譬如谁该补课?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补课?补课可收多少 钱?谁来收钱?等等。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各种场合、媒 体上提过,迄今效果不显著。
不过,有两个关键问题值得重视:(一)学校老师中有始终不 给学生补课的。但他们的态度与教学方法并无人重视或加以总结; (二)重点中学“补课”风煞不住,很普遍,其他学校效法自然难 以控制。一些“优秀”、“特级”教师自律不严、师德有亏,怎么 去责怪那些“普通”教师呢?
因“补课”而致富的教师的确大有人在,因而影响社会风气 (包括那个学生“将来想当教师”),其危害性是极大的。“教师 商人化”,令人齿冷。但师范不“范”,实在贻患无穷。这是师道 一耻!
如何解决这一不良倾向,办法一定是有的。当务之急,当是规 范教师补课的市场。例如,严格规定各级各类在职教师工作日不得 给学生补课(无论在校中或家中);节假日补课要向学校申请,申 报时间、地点、人数和收费;税务局收税,学校收管理费;社会设 立补课中介所,主要由退休而有资质的教师或某些大学师生构成; 教育行政部门设置专人专司检查、监督,发现违规操作,即通过某 些程序,予以取缔或惩处。总之,教育也要以法治理。
治教不能不慎,治教不能不严。教师是树人的园丁,人才是社 会发展的根本。从基点上扭转社会风气,最重要的是加强教育,而 重中之重是严格对校长(局长)和教师进行职业道德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