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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隐瞒真相是社会的进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1-12

  这个迟到了差不多30年的祭奠,使我们回到了真实,回到了一个社会对待灾难所应有的人性反应。我们每人都可以如数家珍地回顾改革开放20年多来中国社会的进步,算上这,算上那,也应当把这个算进去。而对建设一个更公正的社会而言,这一进步又岂可轻忽?

  死者逝矣,往事已矣,当年令人匪夷所思的新闻报道方式和产生那样的报道文体的动机和时代已矣。我们该想的是今天。在今天,我们应当能够避免它们再次发生———确保不再隐匿那样重大的真实,不再发出那样没有新闻要素、实际上剥夺了读者知闻权的新闻。人民,应该有最基本的知闻权利;舆论,应该有最基本的人文关怀;媒体,应该有最基本的规范。这些,远没有当年报道中人定胜天那般豪迈和高大,但它们却共同构成了人性社会的基本条件,因为它们是人的基本反应。

  真实永远是最重要的。我们自己历史的惨痛教训就能证明:任何违背真实的伦理标准和价值尺度,最终都是虚妄的。“实事求是”,这个近两千年前汉代典籍中就出现的概念,这个60年前毛泽东为全党确立的原则,就是真实性原则。几十年的坎坷历程,我们又回到了这个原则;但是,我们还应当建立和完善护卫这个原则的具体程序和规范。我认为,社会进步的收获,不仅仅是一个又一个原则,而更重要的是一点一滴的规范、一步一步的程序———它们是进步的的凝结,同时也是进步的阶梯。没有它们,我们很可能又会在某一天失去这个原则。

  通海大地震发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不堪以规范论之;而我们则生活在一个规范化的时代里,这就是法治社会。一个法治社会里,信息的传播、获得和享有是要靠法律来保障的;哪些事件和文件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一时保密,哪些事件和文件谁也无权保密,都应该有法可依。而推动建立这样的法律保障,就已经是现在该着手的事情。因为,它涉及到一种公民的重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