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引发诸多议论。
户口在四川的张帆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现在北京一家规模颇大的计算机公司供职。他说,既然外地人是二等公民,我将来准备南下,那边没有这么多烦人的规矩。
国贸中心某广告公司经理苏先生说:“规定是规定,可是我选人是根据综合能力,而不是户口。我们登招聘广告有一条‘只限北京户口’,那是市里有政策,你不写这一条他不让你登,其实我看没有哪家公司严格遵守。”
从一家大型局级企业劳动处转岗不久的林先生告诉记者,北京市对外来人的用工限制作用其实有限,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非国有企业用工非常灵活,就算是国有企业也经常打擦边球,在招工时把限制工种改成非限制工种上报。劳动局的力量有限,哪能一个个地查。尤其是这次加大了对“白领”工种的限制,与北京市需要高层次人才的取向相悖,容易引起“下有对策”的现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研究员葛延风认为,通过限制一部分人的利益来保护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平等竞争。
他指出,雇用员工是企业行为,政府职能应当退出这类微观经济领域。政府应提供的是一些市场经济的基本规范,如最低工资、劳动保障等。保护本地劳动力,可以用其他有效方式,例如只照顾本地居民的以工代赈。两德统一后,东部的失业率非常高,政府为保护东部工人、尤其是年纪较大、竞争力较弱的工人利益,大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维护工厂设备,有针对性地雇用当地的失业工人。
限制企业使用外地人员也是政府难管好的事,出于对本地劳动力的保护,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许多城市前些年出台了类似的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例如某种人才在本地招不到、或者招不够,又限制招外地人,企业就会违规,搞地下招工。结果呢,政府要贯彻自己的规定,就必须动用大量人力来查处,大大提高了政府的行为成本,而地下招工也使得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前些年流动人口主要是从事体力劳动的民工,现在越来越多的是具有一定层次的人才了。近期上海等大城市正在大规模地引进人才,这实际上关系到城市的开放程度,人才层次的提高,以及资金的注入。不能光看到外地人占据了现有的一些就业机会,更要看到他们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例如他们创业后所提供的岗位,他们消费后所刺激起的服务业。深圳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依靠了人才的便捷流动。
据《财经时报》报道,北京市劳动局就业处的扈小红女士对媒体说:“作为北京市的政府,不可能考虑全国的就业率,只能首先考虑北京。哪儿都有这样的政策,上海、广州,还有各省的大中城市,限制的比我们还多呢。中国人到外国也一样,只要能用本国人,绝不会用你。”
当问到为何将金融、保险、广告、信息咨询等这些“白领”行业也列入限制范围时,扈女士说:“首先是因为这些行业相对重要;其次这些行业工作环境好、待遇高、不很辛苦。好的行业自然应该先考虑本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