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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新政策鼓励跨学科教育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1999-04-27

  本报南京电 江苏省教委、省人事厅近日联合出台政策,对取得跨学科门类两个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给予本科毕业生部分待遇。

  跨学科门类的两个专科毕业证书,是指在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十一个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中,取得国家承认、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两个不同学科门类专科毕业证书。凡在见习期间取得“双专科毕业证书”的,其工资标准可按本科毕业生见习工资标准执行。见习期满后取得“双专科毕业证书”,其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可按本科毕业生定级工资标准执行。且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突出者,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作为具备破格条件之一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