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校自9月初开始接受助学贷款申请以来,共计已有近千人索取表格。按照实施细则,每名学生必须在相关的学生工作秘书、班主任或其他老师中找一位见证人,见证人要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上签字,并履行一系列职责。这些职责包括在学生未清偿贷款前与其保持联系、向银行提供学生以及见证人本人的最新联系方式、协助银行催讨追索贷款本息等。
    不少老师认为,这类条款对见证人的要求过高,但学生毕业后具体情况难以预知,谁也不敢保证能够完全达到银行的要求。做见证人本来是工作需要,却使个人承受了很大压力,甚至连家庭住址、电话等个人隐私都要提供,所以老师们迟疑着不愿签这个字。
    另外,各学校在接受学生申请、指导他们填写各种表格的过程中,不断接到银行方面的“补充规定”,有的甚至超出了原先“银校协议”的范围,例如要求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额外提供家长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的复印件、要求未清偿贷款的学生毕业时以毕业证作抵押等,这不仅给前期操作带来困难,也容易使学生产生抵触情绪。
    工商银行广州营业部办理此项业务的负责人称,过去学校老师要作担保,是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现在只是要老师当见证人,主要是起到监督作用,老师本身并没有什么直接的法律责任,如果是操作程序中的一些细节问题,以后可以改善。
    关于“各支行各有自家的土政策”这个问题,承办此项业务的银行都有类似看法: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的规章中没有操作细则,各银行肯定会根据自身的盈利和风险控制要求,采取不同的风险防范措施。有的工作人员抱怨,学校的风险意识不强,银行到学校给见证老师解释业务,总有一些老师缺席。
    有行内人士认为,学校和银行其实都有道理。你让一个老师面对这么多个学生,单是对他们基本情况的摸底跟踪已经够受的,还要监管学生的信用,其它工作还要不要干?而参照国外的经验,无论是美国、英国,还是巴西,助学贷款都曾留下一屁股坏账,虽然有国家财政做后盾,但商业银行总得考虑到风险问题。
    因此,专家认为,问题的关键是必须建立学生的信用凭证体系,比如给学生打信用分,跟道德品质评估、奖惩制度挂钩,跟着他一辈子,一般人自然不敢随便违约。目前的误区是把助学贷款只当作学生能借钱读书的事,实际上,这是一项涉及面很大、影响深远的教育工作。
    据悉,目前银行和各家高校正在抓紧协商,力争将今年的助学贷款尽快发到“等米下锅”的困难学生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