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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助学贷款还缺些什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11-07

    助学贷款还缺些什么?在采访中,各方人士不断对尚处在磨合阶段的助学贷款提出建议。共同的呼声是健全国家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和规范,简化贷款手续,逐渐使学校和银行、学生之间的责、权、利更明确。

    高校比较普遍的反映是助学贷款的操作性不强,条款比较粗,这可能和政策刚出台有关。各校对此都表示理解,在实际操作中也根据情况对条例作了一些修订。

    政策只规定国家助学贷款要给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但什么是“经济困难”,没有统一的标准。浙江大学学生工作部运用统计学的方法,在全校对学生的消费情况作了详细调查,得出平均消费数额,把平均消费的一半作为困难线,月消费在此线以下的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学费减免方面享有优先权。

    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学生处晁处长认为,助学贷款应该体现对学生的导向,比如学生在边远地区工作能不能免还贷款?在艰苦行业工作能不能免?可不可以用其他方式还?再比如,对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学生,是否可以有一个标准,达到标准就可免还贷款?

    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学生处的宋京晶老师说,学生学习好,应该有奖励,助学贷款的减免也是一种措施,这相当于学校发放的另外一种形式的奖学金。

    上海市教委在搞助学贷款试点时规定,申请贷款的学生若毕业后到艰苦行业、偏远地区及国家重点支持项目工作,或在校期间获市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自强自立先进个人等称号,还可分别获得市教委贴息20%到30%。

    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的工作人员说,国家助学贷款是学费加生活费,可学生所有的费用不一定都靠贷款解决,如果把贷款作为前提条件,学校可以为学生提供其他方面的资助,比如勤工助学的岗位等等。

    在南方几所重点大学看来,助学贷款也应该引入竞争机制。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的有关人士都指出,由于高校合并造成的地理原因,同一所大学的几个校区不可能选择同一家银行办理助学贷款。个别银行或银行的工作人员对这一政策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在一些具体操作程序和办理手续上准备不足,工作质量不高,影响了工作效果。从学校操作的角度来说,希望可以选择一家以上的银行来为学生办理贷款手续。

    中国工商银行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这样会促进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他说,与几所高校座谈后,感触最深的就是学生的信用观念从大学开始培养已经有点晚了。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有关人士认为,加强信用观念的宣传和监督,学校义不容辞。建议学校设立有关金融信用、法规的课程,或开展知识竞赛及演讲比赛等活动,对大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还款意识,在目前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尽量降低信用贷款的道德风险。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有关人士表示,从长远看,不能以借款人的道德准则作为还款的保证,只有将贷款风险防范建立在法律制度上,才能有效防范风险。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有关助学贷款风险防范的法律法规,使借款人有法律约束,保证助学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

    据此间舆论分析,上海助学贷款发放顺利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与银行发生的借贷关系都“有据可查”。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学生不归还助学贷款,对他将来申请住房贷款、信用卡都有不利影响。在制度保证下,银行的顾虑减少了。其他地区的银行都表示,希望能像上海一样,尽快建立个人征信系统。最好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查询体系,适应现代社会人的工作流动性大的特点。

    高校和银行指出,现在舆论对助学贷款的宣传存在一定偏差,尤其对学生享受助学贷款的权利宣传得多,承担的义务宣传不够。如果舆论界能对学生和家长进行深入的宣传,效果肯定比学校或银行单方面做要好。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民办院校对助学贷款的呼声很高。一所民办高校的老师说,其实我们的学生中经济困难的比重也不小,但是现行条款里没有对民办教育倾斜,学生难以找到担保。哪怕政府不给贴息,采用信用贷款的办法也行。

    一家南方的公办高校,在没有突破该校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前提下,给该校下属的民办二级学院部分经济困难生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人士承认,他们的做法突破了央行的规定。但同时强调,他们也是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希望有关部门考虑他们的要求。

    此外,有学校提出,艺术专业的学生学费较高,还有他们的创作、写生、购买学习工具的开销也很大。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额度对他们来说,交学费还不够。对这些学生,能否适当放宽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