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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上学 政府又告家长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1999-05-19

  学生辍学,校方几经动员,家长不理不睬,怎么办?最近,福建省罗源县飞竹镇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21名辍学学生的家长告上了法庭。这一招果真灵,如今辍学的学生已陆续返校。

  位于山区的飞竹镇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去年该镇好不容易通过了“两基”验收,岂料今年开学伊始镇办中学就有数十名初中学生没来注册。据飞竹中学的教师分析,学生辍学的原因有三点: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失学;二是学生基础差产生厌学情绪;三是看到一些大中专毕业生找工作难,家长感到“读书无用”。为此,教师分头下乡与镇里的干部一道挨家挨户上门做动员工作,除少数学生返校外,多数学生家长仍无动于衷。

  在多次劝导无效的情况下,镇政府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起诉部分辍学学生的家长。4月下旬,飞竹法庭受理此案后,庭长带着原告(镇领导)下村办案,通过发传票的方式把被告(学生家长)传到指定地点,对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不送子女上学不是他们自家的事,而是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经法庭调解,21名被告与原告当场达成了协议,承诺“送子女上学接受义务教育至初中毕业”。同时,当地政府还对确有困难的家庭在其子女就学缴费上予以优惠。

  “政府告家长”起到了示范效应,一些尚未被列入被告的辍学学生家长也纷纷让孩子复学。仅两天时间,就有45名学生重新回到了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