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普教系统目前所推行的教职工聘用制,其实质是改革固定用工制度,将现行的国家用工制度逐步改革为在编制范围内的单位用工制度,这是学校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涉及到每一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天津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专门批转了两个文件,市、区(县)教育、人事部门紧密配合,区(县)领导亲临一线指导学校改革工作,有的区县还专门注入资金,支持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在推行教职工聘用制的过程中,天津市一直瞄准用工制度改革目标,把重点放在机制建设上。强调通过改革,不单是要“减员增效”,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事管理体制和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即建立教师队伍的公平竞争机制、有序流动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指导思想明确,不仅超编学校通过改革“消肿”、“减肥”,提高了人员效益和办学效益,许多缺编单位也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实现了教职工的优化配置、最佳组合。聘用制的实施使广大教职工深刻感到:“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竞争生存意识、敬业爱岗意识、勤业奉献意识和敬业图强意识大大增强。
    市、区(县)有关部门还紧密配合,做好落聘人员的安置工作。河东区教委在推行聘用制前,就清退临时工、代课教师370余人,为落聘人员腾出岗位,同时开拓服务性岗位,使绝大多数教职工得到安置,余下的落聘人员也根据落聘的不同原因,通过单位内部提前退岗休养、临时离岗储备、转岗、进修学习、跨校兼职、内部待岗、限期流动等渠道,进行了分流安置,从而实现了新旧体制的平稳转换。
    据悉,到今年寒假,天津市将把这项改革推广到全市所有的18个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