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根据学生的特点,采用合适的“惩罚”手段。英国著名科学家约翰·麦克劳德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天,他想亲眼看看狗的内脏是怎样的,便偷偷地把校长的宠物———一只狗杀了。校长气得七窍生烟,决定“惩罚”这个无法无天的学生。怎么罚?他既没开除这个学生,又没使用暴力,而是罚他画一幅人体骨骼图和一张人体血液循环图。事后,约翰·麦克劳德被校长的宽容所打动,发愤研究解剖学,终于成为一名伟大的科学巨匠。假如当时校长采用的是粗暴的惩罚手段,这位未来的科学家很可能便从此“夭折”。我们在惩罚学生时不妨“路留一步,味减三分”,给学生留有改正错误的余地。
    我曾遇到这样一位学生,刚给他上课时,我在上面讲,他在下面描摹山水人物。我不动声色,一连观察了几日。这是“你有千条妙计,我有一定之规”那种类型的学生。经过深思熟虑,有一天,我把他叫到办公室,他昂首挺胸,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我笑了笑说:“我求你给大伙办件事,咱班的黑板报没有合适的人选,同学们反映你画得特别好,能不能给咱班当义务办报员?”他听了这话先是惊讶,然后很爽快地答应了。他办黑板报非常卖力,还受到学校的表扬。趁热打铁,我开导他,国内外著名画家,他们不仅画艺高,而且文化素养也很高。一个没有一定文化修养的人是很难在绘画方面有所建树的,即使会画,也仅是“皮毛”,没有内涵,缺乏生命力。经过多次开导,他对其它文化课也逐渐重视了起来。
    惩罚是一门学问,一门艺术。教师要“丰富孩子的精神生活,培养他那含有道德价值的需要、要求和兴趣,揭开他身上的一切优点,弄清他最强的才干。”(《帕夫雷什中学》)教师在批评学生时又要发现学生的潜力和优点,这样的“惩罚”,才是最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