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老师为“小房主”担忧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2-21

    不满10岁的小学生蕊蕊已经是三套商品房的主人了,时下一批像她这样的未成年人正成为购房的“主力军”。记者惊奇地发现,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正成为许多家长的一种考虑。

    蕊蕊的妈妈张女士在一家外企工作,夫妻两人的收入比起一般工薪家庭来说,自然属于上等,“我们认为购房也是投资,但是如果以我们的名义,将来的过户费、甚至可能征收的遗产税,都不是个小数目,干脆一步到位,就用女儿的名字。”

    记者在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也遇到了这样的咨询者。据该中心归集部副处长潘峰介绍,经常能够接待这样的咨询者,而来咨询的父母大多很年轻。

    由于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要求较多,相比较而言,使用商业贷款,父母与子女作为共同购房者的数量较多。记者从圣鑫家园、万科城市等房地产销售部门获悉,具体的操作方式大多是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共同购房,由父母承担经济偿付,而在产权证明上,以子女的比例为主。这样就避免了将来过户等手续。

    万科城市售楼部的王小姐告诉记者,她就遇到过几起这样的购房者,“现在的孩子刚出生户口本上就有身份证号,孩子与父母作为共同购房人,还可以做按揭,最近几年有增多的趋势,中小学生都有。”

    来自北京市国土资源及房屋管理局的政策解释说,这种做法的法律依据并不明确,并没明文禁止或者允许这样做。目前从各区县房产证明办理情况看,已经有一部分区县默认这种做法。

    “硅谷的小学生们相互比较谁的老爸最富有,会不会我们的小学生比起谁的房子最多?古人还有‘儿孙自有儿孙福’的说法。现在的孩子还没有进入社会就拥有一大笔财富,我们的父母把孩子宠得太过了。”北京小学的一位老师对于出现的这种情况不无担忧。

    而张女士认为,让孩子从小就接触一些理财的观念也不是什么坏事。同样也以儿子名字购买了两套房子的李风则持不同的看法,她的孩子尽管已经拥有了两套豪华别墅的大部分产权,可对此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