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制定颁布了《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以法规范青少年保护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青少年保护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课题,《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的一些内容已难以适应,需要制定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据悉,今年青少年保护工作的重点还有: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治安责任人和校外治安辅导员制度等。
    昨天的会议还表彰了一批青保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