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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优秀教师精心设计的谎言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6-28

一个有30多年教龄、曾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的中学班主任,在一年时间内,先后以买房买车等理由向20多名家长借款20多万元。

  记者手里这份名单,记录着21位家长在不同时期借给同一个老师的款项,共计255500元。同时还有一份“还款计划”,这位借款的老师在“计划”里说:“每月还5万元正,分3个月还完”,这是今年1月5日在派出所写下的“计划”。然而时至今日,这位老师不但没有还钱,还辞去了公职,销声匿迹。

  6月24日,10多名家长集体向记者反映了此事,其中两名家长说,就在上周他们还接到这位下落不明的老师的电话,声称她正在搞工程,很快就可以还清所有家长的钱了。

  “一年多来,她用谎言把我们20多个家长玩弄于股掌之间。”

 

  50多岁的朱国华,是昆明第十六中学的语文老师、初十一班的班主任,从教30多年,曾多次被评为区里或学校里的优秀教师。

  “朱老师为人好,教学好”,谈起朱老师,初十一班的同学几乎说不出她的缺点,尤其朱老师常在周末带他们郊游,同学们“都很喜欢她”。

  她留给家长的印象是:能说会道、干练、富有经验。最让家长放心的是朱老师在第一次家长会上作出的三项承诺:第一,将家里的电话公之于众,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时间找她;第二,不收家长送的任何东西,收了大家可以举报她;第三,她要教育好每一个孩子,圆满带出最后一届学生,光荣退休。

  可是,“2000年10月,孩子才入学一个月,朱老师就打电话来说要买房向我借一万元。”家长王梅秀是初十一班第一个被借款的家长,为解朱老师“燃眉之急”,她第二天一早便将钱送到学校。

  随后,很多家长都接到朱老师的“救急”电话或登门“求救”,理由分别是“急交购房款”、“急付住房装修费”、“急交母亲住院费”、“儿子买车差尾款”,除了个别家长一时拿不出钱以外,多数家长都在一两天内凑了钱送到学校。每次朱老师都不数钱,接过钱后也不写借条,只声称两三天、一周就还钱。

  就在家长们以为这是朱老师个人隐私并只向自己一家借钱时,整个初十一班的同学都在公开议论这个秘密了。

  “去年2月份,儿子回家说,朱老师要来家访,可能会向你们借钱,你们不要借,她跟好多同学家借了都没还。”家长金元华说,当时他们对儿子的话还感到奇怪,并斥责儿子,老师借钱不可能不还,不要听同学的。

  但一个月后,朱老师果然前来家访,在表扬了儿子学习好、聪明之后,就说自己买车还差4000元。尽管金元华单位已3个月没发工资,其妻还是立即把抽屉里的1000多元家用以及儿子的2000多元压岁钱交给朱老师。

 

  出于信任,几乎所有的家长都没向朱老师要借条。“她肯定是实在没办法才向我们开口,老师有困难,我们责无旁贷要帮她,她不会骗人。”然而日复一日,朱老师并没有兑现她的诺言,家长们心里不踏实了,纷纷到学校找朱老师,朱老师对家长们提出写借条表示吃惊:“怎么?我当时没写吗?”随后,她轻松地给每个分别来找的家长都补写了借条,并在借条上承诺了还款时间。

  但是,家长们仍然没有拿到还款。2001年11月,在一次家长会结束之际,突然有家长喊了一声:“借过钱给朱老师的家长请留下!”“当时我们全傻眼了,一下子留下了10多个。大家在黑板上写下各自的数目,一算,共20多万。”

  家长们群情激愤,集体找到校方,但朱国华却对校领导矢口否认。随后,学校不再让她担任班主任和教学工作,安排她到工会上班。

 

  事发后,朱国华成了初十一班学生最主要的话题。但孩子们并不知道,不是每个家庭都能轻松拿出几千或一两万。

  “孩子的班主任借钱怎么也要凑点给她,没想到却有去无回。”人到中年的时明杰与妻子都是下岗职工,一家三口全靠时明杰200多元救济金度日。那次朱国华登门家访,刚坐定就要求借3万元,时家夫妇东拼西凑了1.5万元给朱国华,但至今朱都没还钱。

  “孩子的爹病到死时都舍不得用那笔钱,说要留给娃儿上学用。”徐凤英面对记者泪如雨下。徐在轧钢厂工作,每月靠几百元工资供养孩子和80岁老母,尽管如此,朱国华还是从徐家借走了包括抚恤金在内的1.7万元。

  借钱轻而易举,讨债却毫无希望。

  李安全老人在半年时间内先后40多次到学校找朱国华。这位善良的老人在此前十分尊重和信任小孙子的班主任,他说:“2001年3月,她来借1.5万元买房,我想借的时间不长,就借她两万元吧,免得她再去找其他人。后来她又用其他借口向我两次借走1.8万元。”但老人在向朱国华讨债时却屡屡碰壁,以致多次急得病倒在学校。

  家长们告诉记者,他们每个人不下10次到学校找朱国华,每次她都以五花八门的借口诚恳地表示很快还钱,但却从无下文。有一家长还接到一男性的恐吓电话:“再要钱,就要你的狗命。”

 

  据知情者透露,朱国华借钱不还由来已久,朋友、同学、同事,以至后来的初十一班。在这个班,最少的借4000元,最多的3.8万元。

  事发后,家长们调查了解到,朱国华既没买房也没买车,她一直租住学校住房,生活简朴。那么,朱国华借钱到底为什么?

  “我养了一个不孝儿子,我被前夫和儿子骗了。”面对家长们的指责,朱国华痛心疾首,“我没办法,你们不要起诉我,我一定还。”

  家长曹丽根曾多次与朱国华单独交谈,朱国华“推心置腹”地向她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说她是知青,结过两次婚,前夫背叛了她等等。“要不是想着还你们钱,我早死了。”

  “不管她有什么苦衷,她都不该来骗我们的钱。”“朱老师常撒谎”、“朱老师太无赖了”,事发后,初十一班的同学感觉到,朱老师关心他们是为了“给家长留下好印象”。“以前她常批评我们,后来即使我们犯了错误,她都好像不好说我们的样子”,“她的手机在上课时常常响个不停”,“她原来对我们要求很严格,后来经常见她心不在焉,精神恍惚”。

  2001年12月,家长秦琪将朱国华告上法庭,并和法官将限其3个月内还清借款的裁决书送到朱国华手上。朱国华签收后仍不还钱,秦琪向法院申请执行,而此时朱国华却辞职离校并退还学校住房,从此不见踪影。

  据初十一班同学回忆,朱老师辞职前,曾哭着对全班同学说,学校为难她,她要走了,新来的班主任不会像她一样包容他们。

  朱国华辞职之事,引起了家长们极大不满,认为校方“在推脱责任”。然而校方却认为自己很委屈,家长不断到学校,学校不断做着重复的工作,光记录就不下几十次,这本来是个人间的借贷关系,与学校无关。“我们已尽心尽责了”,一位校领导说。

  朱国华的失踪,让20多名家长感到希望渺茫,半年多来,他们不断上访区教委、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政府,要求追回被骗钱财。家长们认为,朱国华的行为,不仅仅是侵害了学生家长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她伤害了孩子们的心灵,“对孩子的教育她永远赔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