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求是:任教1—5年级的教师每学期的阅读量不少于100万字,记诵量不少于2万字,写作量不少于1万字;任教6—9年级的教师每学期的阅读量不少于150万字,记诵量不少于3万字,写作量不少于1.5万字;高中年级的教师每学期的阅读量不少于200万字,记诵量不少于5万字,写作量不少于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