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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也得“读”“记”“写”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3-11

新编的语文课本对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关部门提出,语文教师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扩大视野,更新知识,并在读写实践中不断提高学识水平和理论修养。

具体要求是:任教1—5年级的教师每学期的阅读量不少于100万字,记诵量不少于2万字,写作量不少于1万字;任教6—9年级的教师每学期的阅读量不少于150万字,记诵量不少于3万字,写作量不少于1.5万字;高中年级的教师每学期的阅读量不少于200万字,记诵量不少于5万字,写作量不少于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