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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学兼优学子告生父拒交学费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3-27

    学习、生活皆得不到保障,尖子生怒告无良父亲

    江门市一位品学兼优的女中学生,因父母离异生活得不到保障,其生父更连她的学费也不交。张某忍无可忍,一怒之下将生父告上法庭。

    张某是江门市区某重点中学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今年16岁。1991年,张父与张母离婚时,协议张某随母亲一同生活,张父每月支付张某的抚养费50元。但张父根本不履行协议,一直不愿支付生活费。1997年,张母向江门市蓬江区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经法院调解,张父同意自1997年11月开始接手抚养亲生女儿张某,并承担张某的教育费,直至女儿独立生活为止。然而张父只签约不兑现,仍然对女儿的生活学习不闻不问,张某无奈,只好又回到母亲身边生活。

    由于母亲无工作,体弱多病,张的爷爷便经常叫张某去他那里吃饭,还负担起了张的学费。去年,张某以高分考进江门市一重点中学,但升学不久,爷爷去世了。张某的生活和学习费用又没了着落。而张母一直卧病在床,每月仅靠民政局核发的特困补助生活。后来,张某靠学校减免学费和张某伯父的资助才勉强升上中学。今年,张某的学习生活费用还是由班主任代垫的。长期营养不良,张某一直身体不好,患病了也没有钱医治。为了读书和生存,张某多次找到父亲,要求负担自己的学习生活费用,而张父却置之不理。张某只好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寻求司法援助,将自己的父亲告上法庭。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