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士对该市校服回扣案教训的总结自然是不错的,但最直接、最简单明了的教训也是显而易见的:校服采购没有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客观上给主持其事者中饱私囊提供了可乘之机。校服不是普通的商品,其消费群体是一个地区的中小学生,有着十分广阔和异常稳定的市场。如果在交易过程中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和监督机制,连三岁小孩儿也能看出这绝对是一笔肥得流油的买卖。
距新华社披露浙江某市的“校服窝案”之后没几天,又有媒体报道说,广东某市有关部门在联合组织的一次教育收费大检查时发现,一些学校为了多拿回扣,不管学生有无必要添置校服,一律规定学生每年都要交钱买校服,一次就买五六套,有的小学生最多每年要买24套。某区教育局勤工办下属某服务公司的分支机构————园丁服装厂,将学生所缴校服费、校鞋费中相当一部分分别返拨回学校及服务公司,少则人民币几万元,多则数十万元。
全国其他地方的中小学校长就未必没有拿回扣的,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就未必不敢强迫学生一年买几十套校服————只要没有实行政府采购,“校服生意”就难逃不干不净之嫌疑。要老这样昧着良心搞下去,我看迟早有一天,“哪里有校服,哪里就有腐败”将不再只是人们的一种担心和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