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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没考上学校赔8万 首例教学质量纠纷案审结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6-11

  晨报长沙专讯 湖南岳阳市9名初中学生因为没有考上高中,将母校宜登学校告上了法庭。6月6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判决宜登学校赔偿9名学生8万多元。据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法官介绍,这也是我国首起教学质量纠纷案。

  据潇湘晨报报道,引发这起教学质量纠纷案的起因是该校的招生广告。在招生广告中该校声称,“90%以上的学生都能够进入重点中学和大学学习”。

  据提起诉讼的9名学生介绍,当初就是看了这则广告后,考虑到该校可能教学质量很高,才交了比其他学校高出很多的学费(每年近6000元)到这里来上学的。但毕业会考后,他们却名落孙山。这显然是违约行为。

  去年,该校共有18人参加了初中升高中毕业会考。但结果和学校当初宣称的90%以上的升学率相去甚远,这18人中,不仅没有一人考上重点中学,而且没有一人超过普通中学录取分数线。

  分数出来后,学生找到了学校,要求校方给个说法,但学校却推托说,这次会考失败是有原因的,是因为考试的第一天有人在考场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影响了考生的情绪。学校是不可能退钱的,但可以让他们免试进入本校高中,并免掉高一学费。

  在讨不到理想说法的情况下,9名学生联合起来,以违约为由将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学校退还学费并赔偿损失共计17万多元。

  由于该案是全国首起教学质量纠纷案,为慎重起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在接到诉状后,专门到省高级法院就有关法律问题征询了意见。6月6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认为,学校当初在招生广告中声称的“90%以上的学生都能够进入重点中学和大学学习”,应该视为一种广告承诺。但在会考后却无一人考上高中,因此应该视为校方违约,当初的招生广告也应该视为虚假广告。校方应该对学生没有升入高中负责。但学生没有升入高中,显然和自身的努力也有关系,因此学校只应该赔偿部分损失。

  法院最后判决学校赔偿9名学生损失共计8.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