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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6-20

  同志们:

  国务院在新世纪初召开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对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进行部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今天上午,李岚清副总理就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加快实施素质教育步伐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期间,朱镕基总理还要作重要指示,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下面,我就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讲几点意见。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基础教育发展的重大意义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而基础教育是基础中的“基础”。优先发展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新世纪国内经济发展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巨大人力资源的优势,关系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我国既要保持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综合国力的增强,同时又要尽快缩短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这些目标的实现,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科技和教育事业,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各类创新人才,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宝贵的人力资源。因此,加快发展基础教育事业,全面提高我国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已经成为我们推进现代化建设最为急迫的任务。

  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既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措施,又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财政作为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基础教育事业中肩负重任。特别是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正在建立,财政资金的使用重点将逐步转移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上来。基础教育作为社会公共需要的重要内容,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之一。因此,我们一定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发展基础教育事业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财政职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近年来国家财政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的主要措施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并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是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本届政府成立以后,中央财政自1998至2002年教育经费占中央财政支出比例连续5年每年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1998年到2001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增加教育经费437亿元。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积极出台了增加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据初步统计,全国约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比照中央的做法,每年教育经费支出增加1个百分点。这些增长的经费中有相当一部分用于发展基础教育。

  二是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加大教育经费总规模。如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征了农村教育费附加、城市教育费附加及其他地方教育附加费。据统计,2000年全国征收的各类教育费附加合计达284亿元,占预算内教育经费的13.6%。

  三是增加教师工资收入,改善教职工生活待遇。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国家先后出台了增加工资的政策,对中小学教师给予了倾斜,实行了教龄津贴政策和增加10%工资的政策。此外,国家还通过增加教职工住房投资,实行住房改革,教职工按房改成本价享受优惠政策等措施,明显改善了城镇中小学教职工住房条件。

  四是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到本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为帮助贫困地区加快普及义务教育,“九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39亿元,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积极安排配套资金,各级财政共投入100多亿元,用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

  五是举办“西藏班”和“新疆班”。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提高民族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中央决定在内地举办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为支持举办西藏班和新疆班,国家共投入1.8亿多元。

  上述各项财政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特别是基础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据统计,截止到2000年底,全国已有2541个县级单位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其中,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85%,青壮年文盲率降低到5%以下。学校的危房面积大大减少,危房率从20世纪80年代的6%下降到1999年的1.3%,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但是,由于我国总体经济实力还不强,各地区发展很不平衡,特别是部分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致使基础教育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部分地方还存在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现象;教育支出结构不够合理,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偏低;一部分地区还没有实现“两基”的目标,等等。这些问题制约着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三、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要始终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大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的力度。特别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这是当前财政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

  (一)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当前农村义务教育中出现了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不断蔓延的势头,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是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从地方财力状况看,各地是能够保证教师的基本工资发放的。关键是一些地方对拖欠教师工资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为此,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这次会议的精神,坚决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编制内教职工按中央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欠发教师工资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调整对下的财政体制或者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县级财政有足够的财力保证按中央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中央已经决定,从2001年起,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上收到县,并按规定由县设立“工资资金专户”。财政部门安排的教师工资性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核定的编制和中央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及标准,通过银行直接拨入教师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中。在此基础上,为支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中西部困难地区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财政将对财力不足、发放教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对违反规定,导致再发生拖欠教师工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仅要扣回转移支付资金,而且要追究主要领导者的责任。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人事、编制和教育部门做好教职工定编定岗定员的工作。

  (二)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明确支出重点,该压的要压下来,该保的一定要保住。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地进行支出分类,区分不同阶段、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财政投入政策。对于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其经费来源应由政府给予保障,并适当提高义务教育经费占整个教育经费的比重。在增加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必须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着力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应当像重视教育投入一样,重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通过精简教职工队伍、调整中小学布局等措施,达到优化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目的。

  (三)实施第二期“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帮助贫困地区尽快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中央决定“十五”期间继续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为此,中央财政安排专款5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中西部未“普九”地区。

  (四)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给予补助。据统计,1999年末,全国中小学危房面积约有1300万平方米,约占校舍总面积的1.3%。危房分布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危房约占总数的46%,中部地区危房约占总数的41%;二是主要分布在农村,农村的危房面积约1200万平方米,约占总面积的92%。为此,国务院决定,安排专项补助资金30亿元,分别由国家计委、教育部和财政部各安排10亿元,从2001年起,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现有中小学危房改造。

  (五)运用税收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对农村义务教育捐赠。为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基础教育发展,国务院决定,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基础教育捐赠,捐赠者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对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下发,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

  这次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对基础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目标,作出了新部署。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基础教育工作,必将有力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决定》和这次会议的精神,提高对基础教育的认识,坚定信心,乘势前进,为加强基础教育工作,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文系财政部副部长娄继伟同志代表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