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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长百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说明了什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8-30

     去年的电白高考舞弊案震惊全国,继今年6月原副局长陈作达等6人被法院判决有罪后,又一重要疑犯、原电白县教育局局长、县招生委员会副主任陈建明,因涉嫌玩忽职守、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三项罪名,于8月24日在电白县法院出庭受审。

     据查明,至2000年7月止,陈建明共拥有银行存款512.2万元、集资款2万元和造价18.9万元的楼房一幢,财产总值533.1万元,其中有112.9万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起诉书还指控陈建明与人合谋伪造借据私分利息、私挪公款集资分息,并收受教材“回扣费”共23万元等。

     检察机关起诉书还称:2000年电白高考前夕,陈建明在收到群众举报有考生准备在高考中利用传呼机接收答案进行作弊的信件后,未引起重视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反指群众告其“黑状”,并多次在各种公开场合查对举报信的笔迹,追查举报人。

     据笔者所知,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揭露出来的最大的教育腐败案。这种利用职权聚敛钱财,中饱私囊的职务犯罪,最初主要发生在经济活动领域,后来蔓延至司法、党政机关。长期以来,源于人们对高考整个工作环节公平性、公正性的信任和对为人师表者(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个人品质的信任,基层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还普遍被人们看做是“清水衙门”。但没想到,几千年儒家教义中宣称的为人师表者恪守的“师道尊严”在缺乏制约的权力的空间中,已经产生了象广东电白县、湖南禾嘉县、隆回县、山东曹县以及四川泸州等地教育界官员及教师参与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被揭露出来的案子虽是凤毛麟角,但这已足以让人触目惊心了。

     上面所提到的高考舞弊案子,在作案的过程中,都非个别人所为的、孤立的、偶然的事件,而是上下合谋,明知故犯;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再好的规章制度,再严密的防范措施,都形同虚设。有道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都为禄往”。升学率的高低直接和校长、局长们的职位升迁挂钩,作为考核工作质量的指标之一按理没有什么不可,前提是游戏规则人人遵守。但由于利益驱使,难免一些人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据媒体披露:山东曹县高考代考、替考问题是公开的秘密;去年广东电白高考前大街上公开买卖传呼机以作弊,且时任教育局长和招办副主任的陈建明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反方向按图索骥,根据举报信的笔迹去公开追查“告黑状”的举报人。陈局长们是高学历群体,他们不可能不懂得这样做的严重后果,所以,其行为的肆无忌惮的背后,肯定存在着一种巨大的利益驱使。

     更让人深思的是,陈建明只是“清水衙门”里的一名科级官员,但却有家财530余万,其中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就有112.9万元,作为国家低级官员在其非法聚敛这笔巨额财产的过程当中,不可能不露一点马脚,不可能没有群众的非议,但问题却非要记者偷偷摸摸的暗访并由中央一级的新闻媒体爆光才能解决,若不是记者调查把问题曝光,陈建明们胡作非为的问题也许永远掩盖在黑幕之下。如果这些腐败现象成为一种较普遍的社会现象被大家默认,甚至上升为社会价值观,即所谓的“腐败的制度化倾向”,社会就非常危险了!(网友:颜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