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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贫血”何处求解?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1999-08-24

前不久,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六个教育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沈阳市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例》(以下简称“五法一例”)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受检单位达113个。记者在随同采访时发现,一方面,我市在实现“双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达标后,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有些方面在全省甚至全国都处于领先水平;另一方面,我市在落实教育“五法一例”过程中,在认识上、财政投入上等局部环节也出现了“贫血”现象。

    问题,从“头”开始

    一个国家、一个城市要发展,就必须有先进的科学技术作为后盾。科技离不开人才,离不开造就人才的教育。对于这一点,从道理上似乎都会认同,但当教育与其它方面的工作同时摆在面前时,决策层的砝码便向另一面倾斜了。有些领导认为,教育是只投入不产出的事业,是远水不解近渴的事业,是为他人做嫁衣裳的事业,抓经济是重头戏;抓教育是软任务,抓经济见效快功在当任、抓教育见效慢利在他人。有的领导在基本实现“普九”后,产生了“喘口气、歇歇脚”的思想,对教育的倾斜度出现了减弱的趋势。一是教育财政投入问题,据调查,自1996年以来,我市的一些区、县(市)对教育的投入出现逐年下滑趋势。在地方财政投入不足的同时,一些区、县(市)应当依法征收的教育附加费,也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市政府每年安排的教育专项建设费也没能拨款到位,1996年至1998年,已累计拖欠2100万元;有的地方还将预算外资金沉淀,并用在非教育支出上,这不仅给正常的教育工作带来困难,而且也直接影响到我市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二是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据统计,截止到1998年,全市累计拖欠教师工资达5041万元。去年底今年初,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解决拖欠问题,一些区、县(市)兑现了一部分,有的地方至今仍存在拖欠问题,甚至还出现了新的拖欠。

    农村一些初中辍学率居高不下,也是一个严峻的课题。据市人大抽样调查统计,我市农村一些初中的辍学率平均达20%以上,有的学校甚至高达40%以上。这种状况如不及时遏制,发展下去,不但会产生一批新的文盲,影响到我市的“普九”质量,而且也将影响到我市未来的劳动者素质。

    “输血”,让教育“身强体壮”

    深入实施“五法一例”,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归纳起来,不外乎要从这样几个环节入手———领导观念的更新、教师积极性的激发、辍学生的控制以及监督机制的建立等。

    第一,要在各级领导干部头脑中树立以教育为本的思想。通过调查,感到和平区政府的领导班子对这一问题有着较为清醒的认识。他们通过层层明确执法责任、建立执法责任落实情况定期评议考核制度,形成认真执法的受奖,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受罚的工作制度,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

    第二,要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核心问题是如何保障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除继续加大清理拖欠教师工资工作力度外,对目前尚未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统筹的地区要尽快实行县统筹,以实现从财政体制上落实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第三,要努力解决“控辍保学”问题。在这方面市第166中学的经验值得借鉴。该校主要通过三条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落实有关法律、规章,坚持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建立辍学生报告制度,及时了解中小学生辍学动态;通过课堂教学改革来吸引学生,重视后进学生成绩的提高等等。

    第四,落实“五法一例”,有效的监督机制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保障。通过调查,记者发现,凡是教育投入落实比较到位的单位,如市第二十中学等都有一套较为成熟的综合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和加强法律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是推动和促进各级政府和各单位保证教育投入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