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在不明白,在高喊“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今天,怎么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也许,学校所在地的政府有那么一张纸的条文中规定着,因为户口问题,因为费用问题,因为占地问题……这所小学不应存在着。然而与400双求知若渴的眼睛相比,与400个孩子学习的权利相比,这一切还是问题吗?每个人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也无权剥夺,这是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应该得到保障。一些条文中的某些规定是为了规范办学制度,保障孩子们有更好的、更安全的学习环境,固然是对的。有关部门要做的,应该是创造条件,让这些孩子能像其他人那样受到良好的教育。而打着按规定办事的旗号,将坐在教室的上课孩子们哄出课堂了事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有关部门应该迅速采取行动解决这些孩子的就学问题。
     孩子的未来有某种意义上取决于他们能不能在合适年龄受到必要的教育,如果错过时机,对他们来说损失将是不可弥补的,一个家庭也许就此永远失去了脱贫的机遇。对社会也是损失。因此,无论如何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他们的入学问题,这即是对孩子负责,对孩子的家庭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请尊重每个孩子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