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本报报道了新城区中新路小学门口有人卖“仿真枪”的情况,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魏局长得知后,在该报道上作批示,指令新城分局长乐西路派出所严查此事。长乐西路派出所副所长张桐迅速安排民警李玲调查,在摸查中,发现中新路小学门口竟然还有一家商店也在出售“仿真枪”,当场查获近20余只“仿真枪”。民警遂将两家店主带回所里讯问。
     昨晚8时许,曾在小学门口6号商店购买“仿真枪”的龙龙来派出所指认了店主,并向记者说,自己当时因为好奇才买了“手枪”来玩,以后一定不会再玩“手枪”了。
     长乐西路派出所教导员杨百胜称,“仿真枪”和军用手枪相似,公安部一直禁止生产、销售此类产品,有些不法分子借机利用“仿真枪”作案,扰乱社会治安。而且,未成年人玩耍“仿真枪”,很容易闹出事故。对于生产、销售“仿真枪”的不法商贩,欢迎市民向公安部门举报。
     目前,长乐西路派出所正对出售“仿真枪”的两家店主解某和赵某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