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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受贿案引话题"后门学生装"该不该退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3-08

     行贿生 暂无人受处

     在对李泽霖(如图)的起诉书中,检察机关指控共有25名学生的家长向李行贿, 争取上学指标。

     其中:1996级学生1名,1998级学生5名,1999级学生5名,2000级学生14名。除1名学生就读的是三年制中专专业外,其余均为本科。照此推算,最多只有2名已经学成毕业。

     5日,在李受贿案开庭的当天,记者在湖北美术学院以学生亲属的身份进行暗访。

     经向该校2000级学生及有关宿舍管理员核实,确认曾向李泽霖行贿的2000级学生刘某、张某、李某等4人均在学校学习,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记者从美术教育系一位教师处获悉,“走后门”而被录取的2000级学生刘某成绩不错,专业课成绩都是90多分,就是文化课成绩差点,“艺术类院校文化课成绩差点,没什么”。

     据了解,当年因文化课和外语单科成绩均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2000级学生何某,经李泽霖几经周折调整到雕塑专业,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也不错。

     来自学校各方面的信息都表明,所有“走后门”的学生无一受到处理。

     学工处 学生无责任

     记者以学生亲属身份找到该校学工处有关负责人,打探校方对“后门学生”的处理态度。

     学工处一姓黄的负责人肯定地表示:“钉是钉,铆是铆。李院长的事是他个人的事,不关这些学生的事,事情都过去三四年了,都是经教育部门录取的。”

     他还说,向李泽霖行过贿而即将毕业的98级学生,所有待遇与统招统分生一样,学位证、学历证书、派遣证、协议书都有。“这些学生不会受到任何处罚,有什么问题你来找我!”

     该校教务科的几位老师也表示:不会对“后门学生”进行处罚,“这是李泽霖的事,不关学生的事”。他们还提醒说,这事最好不要再提,否则情况会复杂化,都不理不问最好。

     正规生 心理不平衡

     5日中午,在湖北美术学院篮球场边,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该校99级的学生。

     他们都知道有人靠行贿上大学的事,且对此深恶痛绝。一位女生说:“像雕塑、版画、油画等专业,一年也就只招十几个人,这么少的名额还被‘开后门’的挤占,现在也不处理,真是说不过去!”

     同学们认为,“后门学生”应受到相应处罚,否则正规考取的学生心理会很不平衡,因为这对那些本该被录取而被挤掉的学生不公平。

     教委 早有处理规定

     记者查阅得知,原国家教委1987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扩大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权限的规定》,已对此类事件的处理作过规定。

     该《规定》的第五条第4小条全文如下:

     “新生入校后,学校应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走后门’等行为者,不论何时发现,均应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原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要协助学校做好工作。”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省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询问此《规定》是否仍然有效,得到肯定的答复。记者在电话中将条文内容念给对方,接电话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是的,是按这个文件来的。”  

     律师看法

     不能作退学处理

     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律师曹禾丁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对这些学生不能草率地做出退学处理。理由是,当初这些学生被录取,并不是李泽霖的个人行为,而是一种学校行为,因此不能仅仅因为李泽霖受贿了,就对学生采取退学或处分,否则,学生有权就学校的做法提起诉讼。

     湖北鄂知法律事务所律师刘荣辉说,这些学生不该退学或受处分,在此事中,学生并没有过错,因为当时学生并没有(也没有)能力通过行贿的不当手段走进高校,这只是家长的行为。因此,不能由学生来承担家长所造成的过错。(武汉晨报讯/记者张斌 见习记者蔡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