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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上校长代表三句话不离教育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3-11

  -校园伤害无法可依

  “我国18岁以下的孩子有2.6亿,校园伤害时有发生,却没有一部现成的法律可依。”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广渠门中学原校长李金海,昨天在北京团审议发言时紧急呼吁:尽快为校园伤害立法,既对学校负责,也保护学生权益不受伤害。

  李金海代表说,现在是只要学生出了事,家长就找学校。有的学生伤害责任明显在学校,如校园围墙塌了砸了学生,或教师打坏了学生;而有的就不明显,比如同学之间的相互伤害。出现争端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学生进了校门,学校是不是学生的全责监护人的问题。如果认定学生一进校门,学校就是学生的全责监护人,哪怕吃饭噎着了,也得管;如果不认定是全责监护人,就不同了。目前我国还没有严格界定这个责权利的法律规定,也没有专门处理校园伤害的法律条例。

  由于缺乏法律依据,不同的法院对同一类型的案件,处理结果大相径庭。有的法院对这种问题也是能推就推。如果有明确的法规,法院、学校、学生本人都好办。

  -民办教育问题不少

  “发展民办教育是大势所趋,国家应该把一半的学校放出去,把有限的教育资金浓缩到公办学校。”李金海说,民办教育法应早早出台。

  李金海介绍,按我们的国力,从小学到大学全都包下的做法,经费永远不够,即使能够运转,办学水平也很低。时代在发展,对学校的教育软硬件要求更高,能否转变一种思路,改变教育国家一统天下的局面。李金海认为,政策倾斜不够,力度不够,是导致民办教育发展步履艰难的主要原因。

  此外,李金海提醒,现在一些所谓“公办民助”“民助公办”学校问题很多,存在法律界定不明确的问题。某些公立学校一翻牌,就成了高价收费的合理借口,民办教育法对此应有明确说明。此外,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外合作办学也将会越来越多,这一块的管理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