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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专稿:解读《语文课程标准》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3-27

    如果在一线教师中随便做一个调查:“请问语文素质教育的最大阻力是什么?”我估计答案多半是:“现行语文考试方式和评价体系。”是呀,考什么就教什么,怎么考就怎么教,几乎成了基层广大语文教师无可奈何的选择。早就有人激愤地说过:“如果考试不改,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素质教育!”我认为,把语文素质教育的生命力仅仅寄托在考试改革上,有失偏颇,但这种期待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现行考试制度对语文教改的束缚之严重甚至是“触目惊心”的!因此,一切有志于语文素质教育实践的真诚改革者,有理由呼唤语文考试方式和评价体系的改革。

    可喜的是,新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在这方面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标准》在“评价建议”中写道:“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更重要的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不应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学习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点,因而量化和客观化不能成为语文课程评价的主要手段。应避免语文评价的繁琐化。”

    也许在实际操作方面,《标准》的这些建议还有相当的难度,但毫无疑问,我们从这些评价建议中看到了多年来我们盼望的东西,这就是让语文评价更加符合语文的特点,更加有利于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发展。尽管《标准》还只是对小学和初中(即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学的指导,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它将是高中语文教育改革的前奏。因此,《标准》中的教学评价建议当然会逐步影响到我们平时不能不特别“在乎”的高考。如果说,我们曾经把语文教学的种种弊端归咎于不合理的评价体系的话,那么,随着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的到来(当然,真正的“到来”的那一天可能一段时间,但现在毕竟已经出现希望了)――或者通俗点说,随着“指挥棒”的渐渐转向,我们又应该如何重新审视和实施每一天的语文教学呢?

    我个人认为,《语文课程标准》中的评价建议有如下意义——

    第一,它让我们重新反思:“语文是什么?”

    评价考核必须符合学科特点,这是不言而喻的。以前我们的语文教育评价方式之所以不尽合理,与我们对“语文是什么”认识不清有关。比如,单纯的标准化考试,便是将语文向数理化学科看齐。最近十多年来,关于语文学科性质的争论可谓众说纷纭:“人文性”、“工具性”、“实践性”、“综合性”……不一而足。我这里无意而且也不敢惹火烧身地对语文学科的性质发表什么意见,但语文学科绝不等同于单纯的自然科学,因而我们不能用“严密”、“客观”的逻辑体系来要求它,这恐怕是多数语文教师的共识吧!语文教学内容当然有知识,但孤立的知识再多,也不代表语文素养本身。语文素养更多的是在感悟和实践中与情感、与思想、与人生、与社会、与世界相联系甚至融为一体。正是因为如此,《语文课程标准》在“基本理念”中特别强调“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并明确指出:“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而且,基于“语文学习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点”的认识,《标准》在“评价建议”中“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指出“量化和客观化不能成为语文课程评价的主要手段”,我认为是非常符合语文学科特点的。

    第二,它让我们重新反思:“语文为什么?”

    我不止一次听到学生说过:“我喜欢语文,但不喜欢语文课。”学生解释说,所谓“喜欢语文”是因为“语文”所蕴含的精神养料使他们心灵愉悦;所谓“不喜欢语文课”是因为一上语文课就想到可怕的语文考试。也就是说,相当多的学生是在为应付考试而上语文课。其实,在现行语文考试制度下,有多少老师——当然包括我自己在内——不是在为中考高考而教语文呢?这样,无论学生还是教师,“语文为考试”成了天经地义的事,而真正给人以精神滋润和生活能力的语文却消失了!现在,师生都不得不非常看重的语文评价开始转向――《标准》明确指出,语文评价“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而更重要的是要“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这将有助于语文的归真返璞,使我们的语文教学不仅重“知识与能力”,同时也重“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让语文不再是对“词语解释”、“文学常识”的死记硬背,而是“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文基础。让学生和教师都认识到:语文不是为考试,而是为人生!

    第三,它“迫使”我们在教学中尊重学生的心灵。

    我曾写过一篇题为《语文:请给学生以心灵的自由》的短文。一些同行读后不以为然:“现在的考试制度,连教师都不敢有什么‘心灵的自由’,何况学生?”是的,把尊重学生个性仅仅寄希望于教师观念的转变是不够的,还必须倚重强有力的考试“指挥棒”。现在,《标准》的“评价建议”明确提出:“在评价时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重视对学生多角度、有创意阅读的评价。”“根据文学作品形象性、情感性强的特点,可着重考察学生对形象的感受和情感的体验,对学生独特的感受和体验应加以鼓励。”“应重视对写作的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的评价,如是否有写作的兴趣和良好的习惯,是否表达了真情实感,对有创意的表达应予鼓励。”“在评价时,要充分注意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思路和方法,及时发现差异。对不同于常规的思路和方法,尤其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积极的评价。”……我这里不厌其烦地摘引《标准》中的原话,是想提出一个问题与老师们共同思考:当语文评价开始转向对学生个性的尊重时,我们的语文教学应该有怎样相应的变化?仔细阅读《标准》,我们可以发现,关于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关于鼓励学生个性的张扬的论述,几乎处处可见而且极为精彩。如果说,这在过去还仅仅是一种“转变观念”的提倡的话,那么,现在它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迎接的挑战:必须(而不仅仅是“提倡”)让语文教学走进学生的心灵,让学生心灵在语文课堂上自由飞翔!否则,在不远的将来,即使是应付考试,我们也会一败涂地。

    第四,它“迫使”我们接受并适应“语文评价新概念”。

    过去,在我们的观念中,语文究竟教得如何,除了统一考试,难道还有什么更权威的评价方式吗?因此,对于习惯了现行语文考试方式和考卷题型的我们来说,《标准》所建议的评价方式和内容也让我们耳目一新甚至目瞪口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都是必要的,但应加强形成性评价。……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更应重视定性评价。学校和教师要对学生的语文学习档案资料和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客观地描述学生语文学习的进步和不足,并提出建议。用最有代表性的事实来评价学生。对学生的日常表现,应以鼓励、表扬等积极的评价为主,采用激励性的评语,尽量从正面加以引导。”“实施评价,应注意教师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学生间互相评价相结合。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还应该让学生家长积极参与评价活动。在评价时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要综合采用多种评价方式,考试只是评价的方式之一。”这些评价方式以前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的,但现在却庄严地写进了语文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因为——还是那句老话——这符合语文学习的特点。而且我认为,这些建议,不仅仅是对评价的导向,也是对我们日常教学的指导。只有将这些“语文评价新概念”所蕴含的教育理念贯穿于我们日常的语文教学工作,我们的语文教育才能真正体现出它应有的功能和价值。

    由《语文课程标准》中的“评价建议”,我想到了苏联教育家阿莫纳什维利的话:“数字本身说明不了儿童的具体学业成绩。”“儿童不需要分数,因为分数会阻碍他们对知识的渴求,阻碍他们在学校快乐和愉快地生活。”正是这位教育家,在每学期结束时,不向家长送成绩分数单,而是送一只纸袋。在这个纸袋里面,装有学生智力劳动的作品:学生写的书法,学生编写的故事,精选出来的学生完成的各科作业,学生的绘画,学生的资料剪贴,学生的作文,以及有校长阿莫纳什维利签名的鉴定,这份鉴定没有一句空话、套话,都是对学生的智力分析和对学生的热情鼓励。毫无疑问,比起几个抽象的分数,这一只纸袋才真正全面反映了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成绩以及学生智力能力的发展水平。

    这就是真正充满人文情怀和终极关怀的教育!

    我知道,《语文课程标准》要从文本变为现实,还有相当一段艰难的路要走——即以评价方式而言,就还存在着许多技术性的问题需要解决。但是,“指挥棒”毕竟已经开始转向,这是值得欣喜的——当然,它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欣喜,更有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