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者免收学费”。经过长期努力,目前绝大部分地方都做到了免收学费,但从书费、杂费、住宿费到补课费、校服费、报刊费、校舍维修基金等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既不管合法不合法,也不管学生所在家庭能不能承受,往往是一声令下,交也得交,不交也得交。在这种沉重的负担之下,一些困难家庭的孩子被迫失学,或在家帮父母干活儿,或外出打工,或干脆成为社会闲散人员。如果我们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对受教育者免收包括学费、书费、杂费在内的所有费用,那么,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减少中小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在事实上被剥夺义务教育权的现象。
     明确了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思想,接下来关键要解决免费义务教育的经费来源。就全国范围而言,有人算过一笔账:到2000年末,普通小学在校生有13013万人,初中在校生有6256万人,即便加上高中在校生1295万人,以每人每年平均1000元费用计(为相对较高标准),共需约2000亿元,相当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89404亿元的2.23%。因此可以认为,政府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逐步实行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还是完全有希望的。
     广东、北京、浙江宁波等地属于经济发达地区,有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条件,其他经济不够发达的地区,也完全可以通过自身开源节流、上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创造条件。一句话,只要真正把教育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只要决策者愿意对义务教育“偏心眼儿”,免费义务教育就不会存在任何实质性的困难。是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