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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级差分让考生犯难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7-03

  又到高考,又到家长们为孩子能上好大学而煞费苦心的时候了。然而今年的高考前,广东省的考生家长们比以往任何一年的考生家长都紧张、忧虑,因为今年填报志愿,稍微不慎,付出的代价将非常惨重。

  每年的高考,考生都要填报志愿。志愿栏里有提前、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第四批专科院校等栏,每一批都可填上几个志愿。有这么多的志愿要填,是为了让考生有充分的选择。可今年无论是家长,还是考生,拿到志愿表,却不敢轻易下笔。

  因为今年不少学校实行志愿级差分,志愿填得不佳,难进理想学校。如广州某大学招生章程中说,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减去分数级差(每级为50分)出档后与第一志愿考生分数排序录取。一位重点中学的副校长忧心忡忡地对记者说,中山大学的志愿级差是50分,如果第一志愿报考的是北大,只差一分没被录取,第二志愿是中山大学,要减去50分,第二志愿也就难以录取。其实采取志愿级差的何止一所大学,众多的大学都采取了志愿级差分。有的大学在媒体上声明只录取报第一志愿的考生。以是之故,今年报考北大、清华的考生比往年少得多。这位副校长沉重地说,高校为了争生源,严重侵犯了考生的权益。

  今年许多高校实行如此残酷的志愿级差分,不是把更多的学子逼上绝路吗?再说,志愿级差分究竟又能为这些高校带来什么好处?能为他们选到更多更好的一流人才?能为他们带来更多更好的生源?再说,非第一志愿不录取,志愿表上还要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干什么?如果扣掉一个级差分再录取,第一志愿和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就站在完全不平等的地位上,还是“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吗?笔者认为,不论是非第一志愿不录取,还是采取志愿级差分的办法录取,两种行为都严重侵犯了考生的合法权益,使更多的优秀考生遭到不公平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