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博看完展览,尤其看了第二部分“犯罪状况”,令人不由得不为我国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感到担忧。
数字基数巨大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我国14—25岁青少年在14岁以上(包括14岁)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罪犯在在押犯总数中却占了35.15%。后者比前者高出近10个百分点,如果考虑到这些比例的分母巨大,青少年犯罪的实际数量可想而知。青少年犯罪的严重性还不仅仅在于数量大,而且还因为青少年所犯罪行多数是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等直接威胁百姓人身、财产和安全感的严重犯罪,展览中展示出来的青少年犯罪类型的分布与我国整体的犯罪类型的分布非常不同。
事例触目惊心
展览披露,12岁的初中生因不满教师的批评便将教师活活折磨致死;13岁的男孩将年仅4岁的幼女残忍杀害;16岁的陈某因母亲不给钱让其去玩电子游戏机,便丧尽天良地将母亲杀害;24岁的文某因向祖母索要毒资不成便在大年初二将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祖母勒死;高中生张某为了筹集自费上大学的钱便绑架、杀害了7岁的幼童。这些活生生的具体案例更让人触目惊心。
各方要负责任
观毕展览,没有人会怀疑,进一步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但是,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涉及到家庭、学校、社会环境和自身素质等各个方面,因此预防青少年犯罪并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而需要社会各个方面作出努力,而且需要不懈的努力,才能取得成效和保持成效。已于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此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家长、学校、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政法机关、居委会、村委会和有关社会团体及群众组织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