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考试说明》之作文篇:语文考试扔出烫手山芋
新版高等教育招生考试《考试说明》,终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了。比起去年,该《说明》增加了一点新东西,比如语文科在写作要求中增加了“感情真挚”一条。为什么要增加这一条呢?据语文专家分析,“过去在高考作文阅卷中发现了一些仿作和套作,甚至违背情理的假、大、空文章,这项要求意在倡导学生作文要有真情实感,不能矫揉造作。”
考试中心增加此项内容,自有他们的道理;语文专家的分析也颇中肯。但是,广大考生和教师却把“感情真挚”视作“烫手山芋”,感到棘手和困惑。
在考生来说,怎样的作文才算“感情真挚”呢?举个例子吧,1998年高考作文题《坚韧--我追求的品格》和《战胜脆弱》,不少考生写家中遭遇不幸,诸如父病母亡之类,受到阅卷老师和社会各界的指责。但是,难道其中就没有人写的是真实情况吗?有的考生的确父病母亡,可由于水平所限,表达不出心中的那种痛苦,这种情况,算“感情真挚”呢,还是“矫揉造作”?有的考生,“父病母亡”的故事是虚构的,可他凭自己厚实的写作功底,写得生动感人,那么这算是“矫揉造作”呢,还是“感情真挚”?如果“感情真挚”的标准是既要文字感人肺腑,又要事实确凿无疑,那么考试中心将如何去核实每篇作文的真实性呢?
在阅卷老师这方面,怎样判定考生作文感情真挚与否,也是一件难事。是看它用了多少排比句,还是看它有没有华丽词藻?这样做显然不行,因为好作品往往是朴实无华的;是看它所写的事情平淡无奇还是离奇曲折?这也未免有失公平,因为平淡无奇与感情真挚并不能划等号,而离奇曲折也并不表示假大空。判断考生作文感情真挚与否,主要靠阅卷老师的感受,而感受的程度是受各人水平、阅历、性格、爱好支配的。那么到底以谁的感受为准呢?阅卷时间紧,任务重,摊到每篇作文上的时间也就是两分钟,还包括录分,实在没时间把精力耗费在感情真挚与否的争执上。
再说,仿作、套作、虚构就一定不好么?鲁迅的《狂人日记》、张贤亮的《肖尔布拉克》、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前者仿果戈理的《狂人日记》,中者脱胎于艾特玛托夫的《我的包着红头巾的小白杨》,后者则完全是虚构(范仲淹并未到过洞庭湖)。可是,鲁迅的《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之作,张贤亮的《肖尔布拉克》获全国优秀小说奖,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更是千古绝唱。20多年高考数千篇优秀作文,谁能保证没有仿作、套作和虚构?
话说了这么多,烫手山芋还得接。只希望以后调整什么内容,能更多听听考生和教师的意见。
中国青年报(200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