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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作者(来源):许卓琼    发布时间:2006-11-27

20061011,为期4天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北京闭幕。这是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会议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9大目标、6大原则,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境界的新篇章。

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以下应遵循的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不难看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以人为本”占了很重要的位置,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内涵和要求是什么?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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