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修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已增加了有关京剧教学的内容,确定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都有一颗红亮的心》等15首京剧经典唱段作为中小学音乐课的教学内容。对于这个教育决策,我不禁觉得有点儿困惑,“谁来教,怎么教,教学时间怎么安排,教学到什么程度,掌握多少内容,只学京剧而对其它剧种则无所知,也算是继承民族传统文化了”等问题,如何来解决呢?
模模糊糊记得初次接触京剧,是在北方生活的儿时,坐在奶奶的怀里,她一边搂着我随着节拍摇晃,一边听着收音机里“啊,啊,呀,呀”的声音,还时不时地跟着哼上几句,从奶奶的口中知道了这种唱法是京剧,慢慢长大懂事了,能感觉到周围的大人们都十分喜爱它,有的还会拉京胡会扮唱,爸爸也是其中的一员,每周都聚在活动室里操练,经常是琴不离手,曲不离口。我也了解了有关京剧的浅显知识:经典曲目-----《红灯照》、《沙家浜》、《林海雪原》等,包括其中的故事情节、唱腔、扮相;知道了花旦、老旦;小生、老生;白脸、红脸、黑脸;丑角、净角……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京剧的感觉逐渐被流行歌曲所代替,简单、优美的旋律,琅琅上口的歌词,动听的歌声,丰富的感情内涵,打动了许许多多年轻人的心。
众所周知,京剧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小学教学中,注入民族文化的元素,推广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学习,应该说教育部出台此项政策的出发点和本意肯定是好的,但是对于具体的教学内容编排,却应该尊重各地的习俗和风情。如同各地的饮食习惯一样,各有差异:北方多习惯吃面食,南方多习惯吃米饭。很显然,我们必须尊重各地各民族的饮食习惯,不能强制只能食用其中一种;当然,也要注意营养搭配,而不是厚此薄彼。戏曲作为一种民族文化,它的传承与发展,也是如此。中国的戏曲剧种众多,诸如秦腔、豫剧、昆曲、越剧、粤剧等,从各个年龄层次来看,仍是当地群众的最爱,他们对本地戏的认可度显然更高于京剧。其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戏曲的教学种类,使各个剧种都有所发展和延续,整个中华民族的戏剧文化才是完整而又丰富的。同时,也解决了师资的问题,因为会唱地方戏的人员比专职教师多得多,完全可以请他们进入学校,作为校外辅导员老师给孩子们进行教学。另外,孩子可以自由选择学校开设的各种戏曲课程,他们对感兴趣的东西会比较专注的。再者,也可以教给孩子去欣赏各类剧种,了解它们的特点和差异,熟悉各自的曲调,领悟其中的文化底蕴等等,不外乎也是对民族文化的传承,我觉得完全值得一试。
不要唯京剧独尊,应让各地自主选择戏曲的教学内容,恐怕这才是一个比较正确的推广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