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6月15日 |
地点:本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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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侯理贤、施婧、张钰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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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一、考查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即学生音乐课行为习惯、音乐的基本能力、音乐基础知识及个性特长。考查以小型音乐会形式进行,考试内容由学生自己选定,形式不限,可以是唱一首歌、欣赏一首音乐作品、演奏一首乐曲。要求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准确、完整地表现出来。教师评分的依据是学生的综合素质,加上平时表现及个性特长,以等级制进行评价: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 1、1、考核形式情趣化 2、考核全程化 3、考核内容全面化 4、考核评价多样化 二、考查评分标准
三、学生学业成绩评价 学生评价由三部分组成: 1、音乐课行为习惯:指课前准备,课堂参与,作业完成情况(由教师视其平时表现进行评价) 2、基本能力:指学生的演唱,演奏水平,欣赏及模唱水平(通过考试给予评价) 3、个性特长:指学生参加音乐活动及获奖情况。(由教师视其参加音乐活动的表现及获奖等级适当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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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小结: 在考试过程上,教师应采取激励性的评价,多鼓励、引导、点拨,重视学生学习全过程的评价,改变以往那种只唱一首歌评定学生成绩的方法,一定要在学习过程中所表现的智力、活力去衡量,从是否会学习、会思考、会创新来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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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活动主题: 期末结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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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组长: 侯理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