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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投入绝不能抠门!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3-12

  本报讯 市政府年度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不得低于15%———昨天,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将强制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广州经济实力居全国前列,但教育经费投入与此不甚相称。据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周永均介绍,1996-1998年市教育经费支出只占财政支出总额的9%-11%左右,未达到《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八五”期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总额15%的要求。周永均还举例作比较:浙江义乌虽是只有65万人口的县级市,但该市1998年教育投入占了财政收入的36%强!

  据了解,目前广州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偏差,设备不足,全市经过省教育厅认定的薄弱学校共有175所;同时,“建设示范性学校,建立校园网络”计划的实施还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昨天通过的“条例”规定,市、区、县级市政府要在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补助城市中小学校舍的维修,并逐年增长。“条例”还规定,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向受教育者收费,应当持有价格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或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