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襄樊学院学生朱玮代该院李向荣参加考试被当场抓获。其间有人供出了该院余丹丹替张惠代考的事实。3月27日,襄樊学院向余丹丹等4人宣布了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4月11日,余丹丹、李向荣、朱玮分别将襄樊学院告上了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襄樊学院对她们的处分决定。
    余丹丹等人认为学校的处分过重,且无法无据。她们说,之所以请人代考,这与学校的管理有关,学校上一届代考成风,有的补考只须交钱就可过关。她们认为代考事件的发生学校也有责任。
    而襄樊学院则称,如果不严肃处理,学校就形同虚设了。处分是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教委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作出的。校方认为这是学院内部作出的纪律处分,不应作为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