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死者父亲李发盛反映,据他了解,4月11日上午,吴川一中一个教师发现放在 办公室抽屉里的小提包被盗。追查中,一清洁工称看到一黑衣少年携一小包下楼 (李恒当天穿蓝白相间的运动服)。校方即组织人员在校内追查偷窃者,最后把李 恒带到办公室问话。不久李恒就承认偷了东西。中午李恒在彷徨中回到教室写下遗 书。有同学称:曾看过这份遗书,开头几句写着:老师赖我偷东西,父母不在家, 有冤无处诉……
中午,李恒的班主任老师打电话告诉在湛江做生意的李发盛说李恒偷东西,李 不相信。下午,该班主任在上第一节课前10分钟当着全班同学面前宣布:李恒上午 偷老师钱包。不久,有同学发现李恒爬上了教学楼七楼天台,几经犹豫后,大约3时 左右从天台上跳了下去。
据了解,李恒是吴川市颇有名气的少年画家,他擅长画梅花、老虎、小鸡等, 笔法简约而有韵趣,颇得该市艺术界前辈的赞赏。
据吴川一中几位当时参与问话的教师反映,李恒确实是自己承认偷了东西,并 当场交出了偷来的物品。
几位在场的老师们一再强调,与李恒的谈话一直是在轻松的气氛下进行的,当 时既没有人对他搜身,也没有恐吓和殴打,属于一种教育式的温和的对话。
李恒自杀事件发生后,吴川市公安局展开调查。结案报告指出,据法医鉴定, 李恒死于脑挫伤和肝脾破裂伤。报告认为,李恒之死与学校功课、作业压力无关。 由于李恒跳楼时,楼顶只有李恒一人,可以排除他杀嫌疑。
报告提出,由于此前有一系列极端行为表明李恒精神抑郁,又有遗书为证, “故此,李恒跳楼自杀,纯属其自己悲观厌世而死,与其偷老师手提袋一事及学校 领导、老师对其进行适度的批评教育无必然联系。”
据了解,经吴川市政府有关领导出面调解,吴川市一中已向李恒的父亲支付了 5万元,将李恒的遗体送去火化。但李恒的父亲对公安局的结案报告有所保留。李发 盛认为,在他的苦心培养下,李恒的绘画艺术已颇有成就,前程不可限量,吴川一 中支付的5万元,远不足以赔偿16年来他为李恒所付出的金钱和心血。李发盛认为 5万元只是丧葬费用,他保留要求追加经济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