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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不应“一校多牌”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5-19

  担负义务教育职能的中学或小学本来只有一块牌子。可是,近年来, 有的义务教育学校利用自己的校舍和师资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办了另 一类非义务教育学校,比如办某艺术学校、某家辅学校。也有的直接同社 会力量办学学校合作,利用对方的牌子和自己的师资生源创收。这类现象 被人们称之为“一校多牌”。

  我认为,“一校多牌”名义上是培养学生的特长,进一步提高教学质 量,实际上则是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甚至还把义务 教育内容变成非义务教育内容。有的学校把义务教育课程里的音、体、美 等课程任务部分移植到相关的艺术学校或艺术班中,艺体课教师便可以 增加工资奖金之外的收入。而非艺体课教师没有艺术专长便开设课外辅 导班,延长放学时间,或者将最末一节自习课改为老师代家长辅导课,额 外收取家辅费。如此一来,有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一学期要交200多元 的非义务教育费。

  我向贵报提出这个问题,并不是单纯地呼吁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 担,更重要的是希望义务教育学校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把如何遵照教育大 纲、开展义务教育作为一门科学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