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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孩子一方净土:国家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管理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7-04

    中国地方各级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近期将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就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发出的一项通知的要求,凡挤占、出租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腾退;凡挪用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的,要立即予以改正。各级财政部门要对需进行维修和更新设施的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优先给予经费支持,重点保障。

  这项通知说,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命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德育基地”等场馆、设施,要低费或积极创造条件免费向青少年学生开放。

  其他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影剧院、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公共文化设施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属的文化体育设施及校外教育设施,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增加向青少年学生开放的时间,节假日免费或低费向青少年学生开放。

  通知还强调,要切实做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国家将对缺乏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地区,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地区给予资金支持。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资金投入。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捐助各种活动设施及经费。

  通知还要求,全社会都要积极支持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把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以及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