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威胁儿童健康生命
所谓意外伤害,是指突然发生的事件对人体造成的损伤,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它分为非致命损伤和意外死亡。从70年代末起,在欧洲及欧洲以外发达国家儿童总死亡排序中,意外死亡就一直盘踞在第一的位置。而早在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就发布报告:在世界大多数国家中,意外伤害是儿童青少年致伤、致残的最主要原因。在我国,近些年来,5岁以下儿童,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意外死亡均为第一位死因;在河南、山东等一部分省市,意外伤害也已成为14岁以下儿童的首位死因。沿海地区某省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曾公布一项数据:近年来,该省中小学生每年约有500人因意外事故死亡,平均每天1.3人。
在每年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花朵无辜凋零的同时,非致命意外损伤也在折磨着更多的儿童及其父母亲友。同济医科大学儿少卫生学教研室曾在全国11个城市4.3万多名幼儿及中小学生中进行过意外伤害的调查,结果显示:非致命意外伤害的发生率为24.1%,其中,造成身体缺陷者占1.64%,造成永久性伤残者占1.01%。国内其它相关调查也显示:每年有20%至40%的儿童因意外伤害需要给予医学关注,其中的三分之一需要手术治疗、卧床、休学或1天以上活动受到限制。
儿童意外伤害,带给社会、带给家庭、带给个人生理和心理上的严重损伤,往往永远无法愈合。因此,儿童意外伤害,已被许多学者视之为当今最严重的社会、经济、医疗和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意外伤害有其内在发生规律
伤害属于疾病范畴。在我国,常见的儿童意外伤害主要有交通事故、溺水、跌落伤、烧烫伤、机械窒息、切割伤、中毒、动物咬伤等,它的发生,有其内在的规律性,主要与儿童的生理状况(如年龄、性别、心理特征、身体状况等)、家庭条件(如经济状况、母亲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单亲家庭、父母的安全意识)和社会因素(如经济发展水平、健康教育的落实和普及程度、产品及公用设施的安全状况)等相关联。
流行病学研究表明,儿童的年龄及发育水平与意外伤害的类型和发生率有密切关系。有资料显示:在因跌伤而导致住院或死亡的人群中,病人的年龄普遍偏小,其中70%小于10岁;5岁以下儿童溺水死亡率最高;交通事故中,5岁以上儿童很容易发生由骑自行车引发的伤害。年龄对意外伤害产生明显影响并呈现出一定的特征,主要与不同年龄组儿童的活动能力、判断力、自我控制能力、家长的保护措施、生活经验等有关。
男孩生性好动,活动频率高,范围广,喜爱尝试新鲜事物,故在儿童意外伤害中,男孩的发生率一般都高于女孩。如:在8岁以下各年龄组,电击伤的发生率都是男孩显著高于女孩,在8岁以上组,女童几乎不发生电击伤事故。
儿童的心理特征对意外伤害的发生也有明显影响。胆量大、易冲动(喜发脾气、爱招惹他人等)、注意力不易集中的儿童,均属于意外伤害的高发人群。
调查还显示,身体健康的儿童,其意外伤害的发生率要高于健康状况不好者;左撇子儿童、有视力障碍及伴有癫痫等特殊疾病的儿童,其意外伤害的发生率要高于正常儿童。
另外,国内外长期的研究表明,家庭经济条件、母亲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单亲家庭、父母的安全意识、社会健康教育、产品及公用设施的安全防护及经济水平等家庭和社会因素,也都与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率休戚相关。
意外伤害并非不可预防
刘筱娴教授说,要掌握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一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干预措施,预防、减少伤害发生,降低伤害的发生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外国人每到一个封闭的场所,先寻找紧急出口在哪里,而在我国,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个问题。河南焦作某录像厅那场烧死70多人的大火想必人们仍记忆犹深;由于缺乏自我防护意识,下井救人者接二连三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再举一个例子,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虽然造成大面积的放射性沾染,但人员伤亡较少,死31人,伤203人。而印度博帕尔市事故,仅为毒气泄漏,沾染的范围并不很大,伤亡却很重,死2500人,伤数10万人。原因就在于前苏联广大人民群众平时受过良好的防护知识教育,措施及时有力,而印度却没有。这些都说明,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对在校学生进行自我防护教育有多重要。
在现阶段,我国儿童意外伤害可行的预防对策可从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和立法等多个方面进行。
进行教育干预的一个方面是开展意外伤害的健康教育。如:在学校健康教育规划中,可设置安全卫生教育课程,用以提高儿童对意外伤害的预防和自我保健意识;在社区健康教育及服务中,可面向父母、专业人员乃至其它公众提供有关意外伤害的技术培训,用以提高父母和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伤害发生后的应变及处理能力,使专业人员能为儿童家庭提供所必需的咨询和医疗保健服务。教育的另一个层面是:学校和家庭要用正确的方式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性格品质和生活习惯,指导他们合理、科学地利用课外时间开展一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儿童的心理问题,从而尽可能地杜绝打架事件,远离危险因素,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1984年在区内人防重点城市中学开展“三防”(防核武器、防生物武器、防化学武器)知识教育以来,有157所中学,3100多个班开设了“三防”教育课,受教育学生达16.4万余人。前不久,全区中学“三防”知识教育示范教学观摩暨经验交流会在南宁召开,与会人员观摩了南宁市第八中学学生的“三防”综合演练。学生在模拟的“核爆炸”声中卧倒,然后穿戴好防毒面具和简易防护器材通过“核沾染区”,接着又迅速穿过“化学沾染区”,来到安全地带后,学生们用树枝拍打身上的“放射性灰尘”,用毛巾擦脸,对“沾毒”皮肤进行“消毒”。整套动作流畅、标准,有条不紊,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南宁八中发挥与南宁地区边防支队警民共建优势,1998年以来,连续被评为全区三防教育先进单位。在一片“减负”声中,有人提出把“三防”教育作为减负内容减下来,这是对学校减负、加强素质教育的不正确理解,“三防”教育是提高城市在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袭击条件下防护能力的重要措施,不但战时有用,平时也大有用场,从发生在前苏联与印度两起泄漏事故的鲜明对比就可看出来。
加强安全管理和监护是减少伤害发生的一条重要途径。机动车装置安全带或儿童安全座椅,骑摩托载人戴头盔、着醒目服装,人行道、行车道分离,车辆限速等,都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搞好幼儿园、学校、娱乐场所等地相关建筑物的安全设计及管理,切实做好危房的维修、改造及管理工作,可减少跌落伤的发生。加强看护,将儿童与室内及周围环境中的危险水源隔离,是减少儿童溺水的有力措施。正确贮藏家庭内有毒物,强化饮食卫生管理等可减少儿童中毒的发生。加强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厨房用具及电热用品的管理,能使烧烫伤、切割伤减少……
制定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借助法律的威力也可消除和避免某些可能发生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美国对获得驾驶执照及饮酒的最小年龄都做了法律规定,还制定有毒物包装、易燃物管理及儿童乘车安全的法规,有些国家还制定法律,强制使用汽车安全带及摩托车防撞头盔,这些,对于预防和控制意外伤害的发生和减少其伤亡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希望,是未来。为儿童提供安全的生存空间,保护他们在健康、幸福中成长,让伤害与伤痛远离孩子和家庭,既是父母和教育工作者的责任,也是政府和社会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