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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暗里滋生 青少年集体出轨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8-25

    昨天报道了《13岁少女失身洗浴中心》的事件后,在广大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众多为人父母者在对洗浴中心认钱不认人的行径表示极大愤慨的同时,更对所谓“十一英会”的存在感到忧虑万分。

  今天,记者进一步调查时小青说,所谓“十一英会”,是刘某和身边10个年龄相仿的男孩为自己的小团伙儿取的名称。她听刘某讲过,这11个人分布在东城、海淀、石景山等多个城区的多个学校,都是相互通过朋友逐渐认识,并最终确定了自己的小圈子。这11人的年龄大都在十七八岁,有的还在校读书,有的则已混迹于社会。平时他们经常聚集在一起吃吃喝喝,几乎都有过夜不归宿的经历;有的身边已经有了女朋友,其中一人还被其他人“吹捧”为“有不少女孩都毁在了他手里”。

  小青在8月5日自杀之前,曾给母亲留下一封遗书,里面写道:“他(刘某)已经派他们十一英会的两个男孩到咱家大院里来打听咱家住哪儿,扬言要找我‘聊聊’,要跟我没完。他们还给我打电话说,要是我害了刘某,十一英会的其他人不会放过我的……他们有十一英会,就算他被绳之以法了,还剩下十个人,还有他们的组织‘四街游龙’,我怕他们会伤害到我和您。他们全是各区有名的‘老大’,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在短短两天里,小青和母亲接到了数个恐吓电话,她终因无法承受这巨大的压力,吞下40片安眠药片试图自杀。

  今天上午,当事人刘某的家长也找到记者反映,他的孩子是经人介绍与小青相识。事情的起因是小青被同学欺负,刘某打了这个同学,给小青出了气,而后来刘某又被对方找人打了一顿,因此小青感谢刘某而请他吃饭,而后发生了夜宿洗浴中心等。

  无论双方对事实的说明有何不同,有一点确是肯定的,在这一事件发生过程中,存在着集体越轨的事实。北京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的宗春山主任分析说,“问题少年”自发地搭帮结伙、越轨甚至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现象已经相当普遍,特别是在一些所谓的“差校”中尤显突出。有关专家认为,一些青少年以团伙为单位,或在校外进行抢劫,或欺侮低年级学生应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