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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不还 学校被封:"现代俊慧"开学难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8-27

  作为执行标的达人民币1200余万元的被执行对象―――广东现代俊慧学校(民办)昨天被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996年,中山市京华旅游商品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京华公司)诉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广东海外联谊会、陈俊彪、广东现代市场发展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公司)及广东现代俊慧学校(以下简称俊慧学校)借款不还,1997年省高院终审判决现代公司偿还京华公司本金及利息约共1200余万元,俊慧学校承担连带责任。不久,京华公司向中山中院申请执行。

  为了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诉讼期间,中山法院对俊慧学校部分财产实行活封,但俊慧学校一直拒不履行。

  昨天,由主管执行的张麒副院长率领近十名执行法官和干警前往南海开始执行工作。当俊慧学校明确表明坚决不还款后,法院采取了低强度措施,将体育馆实行死封,搜查财务室,而对其余已活封的财产暂时不采取措施。

  张副院长表示,俊慧学校面临缺乏资金难以开学的困境,若其9月份不能开学,将彻底强制执行;若能开学,则和其它法院再协商具体执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