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上海某职校学生朱某与同学沈某在聊天时,沈某提出想找个女子乐一乐,并当场支付一笔钱作为朱的“活动经费”。朱某颇为心动,接受了这份“美差”,游说过去的朋友技校生陆某帮忙,并许诺事成之后将有酬劳。家境贫寒的陆某经不起诱惑,立即着手“行动”。
     陆某通过邻居介绍认识了一名初二女生,双方谈妥价格。3月18日下午5时多,朱某和陆某在一酒店客房内,将该女提供给沈嫖宿。肮脏交易完成后,朱某获利150元,陆某净赚100元。日前,闸北区检察院以介绍卖淫罪将朱和陆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