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林某行凶的是什么人?又是什么原因使他对林某下手?
学生泡吧种下祸根
林某的同学王某道出了实情:6月30日晚9点,学校考完试的那一天,林某约王某等几个同学到魔方酒吧去玩儿,带了两个同校初一的女同学。林某对女生郑某搂搂抱抱,还非要和郑某接吻,郑某不情愿当场就哭了。
郑某把林某欺负自己的事告诉了同在一个学校读书、初一年级的好朋友刘某。刘某气愤已极。
7月29日晚9点多,刘某和邢某等总共7个人把林某带到一个僻静的小巷里,刘某、邢某打了林某,林某倒在地上抽搐起来。他们慌了,把林某送往医院治疗。之后,他们悄然离去。林某的父母赶到医院后,林某已经昏迷不醒,再也没有醒过来。法院鉴定,林某死于颅脑损伤。
谁该对未成年人的死亡和犯罪负责
这一事件所涉及到的学生都是未成年人,最大的17岁,最小的15岁。动手打林某的刘某、邢某15岁。8月18日,邢某的父亲带着儿子投案自首,8月30日,刘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考虑到涉案人员都是未成年人,警方只对刘某和邢某进行了拘留,其余人员取保候审。
家长、学校、社会,对这些未成年人的行为该负些什么责任?
事件发生后,广东的一家报纸,以《猛醒吧!我们的学校》为题的一篇报道,使得这些学生所在的学校感到很冤屈,他们向记者大吐苦水。其一,对家长提出质疑。学校认为:报社不该把棍子打在学校身上,学生出的事不是在学校,而是在空当地方。学生离开学校的空当时间应该由家长来管,可是,有些学生的家长对孩子根本管不了。据学校介绍,事件中算林某共8个学生,只有林某和另一学生是深圳的常住户口,其余都是暂住户口,父母多是做生意的,刘某的父亲是搞装修的,邢某的父亲是开餐馆的,为了自己的生意,把孩子的学校转来转去耽误了他们的学业。其二,学校对现行教育制度提出质疑。学校对后进生除正面教育别无他法。该校校长说:中小学不得开除学生,初中阶段不得让学生留级,即使反复教育不见效也只能让他跟班读,对其他学生产生不良的影响。其三,对酒吧提出质疑。校长说:这些孩子一看就是未成年人,为什么到酒吧畅通无阻?有关部门对酒吧是怎么管理的?
夜深了,孩子不回家!
9月1日深夜到2日凌晨,在广州和深圳,《南方都市报》组织了一次记者集体出击行动,在此摘录记者们的目击:
深圳××酒吧一楼爆满,却几乎见不到20岁以上的客人,大多只有十六七岁。舞厅的消费也很有学生特色,每张台最低消费15元,啤酒10元一瓶,其他酒吧、舞厅一般要25至35元一瓶。伴随着充满动感的迪斯科音乐和领舞者的吆喝,少男少女们或在舞池内狂舞,或坐在吧椅上摇动身体、拍打吧台、大声呼喊,十分疯狂。许多少男少女各自都带着男朋友或女朋友,即使当着同学的面,很多男女同学也拥抱在一起作情侣状。记者注意到,酒吧的大门口贴着一张毛笔写的告示:未成年人谢绝入内。
9月1日23时30分,广州五羊新城某夜总会。两位女记者在舞池跳舞,有两个看上去十几岁的男孩找上来,用广东话说:一起跳可以吗?女记者决定带他们出去聊聊。到了一间咖啡厅,其中一个男孩现出醉醺醺的样子。男孩掏出学生证,上面写着:蓝某某,1982年9月生,是某技校的学生。一男孩突然说:我想睡觉了,你陪我回去行不行?女记者吓了一跳。
9月2日零时30分,广州上下九路某俱乐部,记者目睹并拍摄下了少年街头打斗的场面。在俱乐部的长廊上,五六个年轻人推搡3个学生模样的人,双方一阵拳打脚踢,幸亏保安及时赶到给予制止。记者接着看到,十几个年轻人鱼贯跑出俱乐部,朝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追去,少年很快被围攻倒地,木棍、皮鞋落在他身上。
都市里,青少年的夜空不宁静!
(文中所涉及到的未成年人,均隐去了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