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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苗更须同心护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10-03

   逐年攀升的离婚率和一些家庭出现的意外变故,使“不完全家庭”学生数在逐年上升。根据调查统计,福建漳平市共有“不完全家庭”小学生921人,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41%。这类学生如果教育不好,不但会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还会给社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和负面作用。为此,漳平市对“不完全家庭”子女的心理特点及成因进行了多年的探索。   

   “不完全家庭”的成因很多:父母离异;父母单方或双方死亡、犯罪服刑、外出不归……。这些不同的家庭变故,对孩子产生了不同程度的精神刺激,使孩子的心理发展受到不同程度的不良影响,心灵被不同程度地扭曲。主要表现为——   

   自卑心理。由于这类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一般只注意生活上的照顾,而忽视孩子的心理疏导,再加上有的自身学习差、同学歧视,老师关心不够,容易使他们产生自卑自嫌、自暴自弃的心理,对自己的前途感到渺茫无望,对一切都失去信心。往往表现出缺乏自信心,没有兴趣参加集体活动,不愿在人多的地方露面,不愿参加任何竞赛活动,缺乏上进心和竞争意识。   

   逆反心理。他们当中有的个性倔强,好冲动,言行任性、偏激、猜疑心重;当犯了错误受到老师批评指责时,总认为自己被人瞧不起,因而不是虚心接受,而是故意顶撞。   

   闭塞心理。他们一般性格较为内向、孤僻,不愿与同学来往,内心话不愿与老师和家长交流,久而久之便产生了心理上的的自我封闭和行为上的自我孤立,脱离集体的温暖和纪律的约束。   

   放纵心理。有的家长或监护人基于家庭变故的原因,对孩子过分宠爱、万事包办、百依百顺、放任自由,造成他们性格放纵、言行放肆,有的还拉帮结伙,故意寻衅滋事而走上犯罪道路。

   报复心理。对这类孩子的教育,一些家长或监护人往往态度粗暴或冷漠无情。看到孩子不听话,动不动就打骂,对孩子的学习、生活问题置之不理,孩子身心痛苦不堪。在孩子的心目中根本不存在慈母、严父。这类学生容易产生嫉妒和报复心理,在被打骂之后,往往把怨气转移到学校里的同学身上,在他们中寻找出气的机会,或者寻机报复家长。   

   “把孩子养大,是老母鸡都能做到的事情”,但把孩子教育好,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不完全家庭”的孩子,那就更不容易教育好。这类孩子的家长,无论是亲爹(娘),还是继父(母),或是亲友,或是其他监护人都必须竭尽全力扮演好父母的角色,给孩子足够的爱,并讲究爱的内容和艺术。   

   学龄儿童,绝大部分活动时间都是在学校里度过的,对这类学生要多给一份爱心,在“五扶”上下功夫,即:在心理上扶健,在品行上扶德,在精神上扶志,在生活上扶贫,在学习上扶智。要根据不同的家庭变故原因,分析孩子可能产生的心理障碍,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逐个解决他们成长中的各种心理问题,达到个性化和社会化的和谐健康发展,使他们具有健全的心态,并和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去面对今后的生活、学习乃至工作。   

   “不完全家庭”学生,性格较为孤僻,心理较为闭塞,这是他们自我保护自尊的简单方法。作为教师,应加强与他们的情感交流,倾听他们的心声。如:上下班路上与他们走在一起拉拉家常,开展班级活动时同他们坐在一起,课余时间多到他们家里去家访,节假日、双休日带他们去逛街、游玩……尽量与他们缩短距离,创造情感交流的机会。必要时,教师还应具备“角色替换”的能力,充当“暂时的父母”,以弥补他们爱的不足,理解他们的心情,给他们营造一个情感合理交流的氛围。   

   学校还要通过各种渠道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在生活上给予扶持。如:减免他们的学杂费,动员老师为他们购买一些学习用品,组织全校学生为他们“捐资”,为他们向村委会、居委会甚至民政部门申请困难补助等。社会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下一代负责的态度,凡对少年儿童有不良影响的音像、影视、书刊和娱乐场所要严禁学生涉入,让学生在社会中接触的都是有益健康的事物。要发动全社会都来关心“不完全家庭”孩子的成长,通过开展手拉手救助活动,大力救助因家庭变故而失学的儿童和在校贫困学生,让他们感到党和人民的温暖,感到党和人民并没有遗弃他们或歧视他们,让每一个不完全家庭的孩子都鼓起勇气,扬起前进的风帆。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