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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少女毒倒7名同学 遭判刑7年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10-10

    一名不满18岁的中专女生,因小事投毒加害同学,致7名女生受到不同程度伤害。近日这名女生被湖北老河口市人民法以投毒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判令赔偿7名受害人医疗费等共6.7万余元。  

      据报道,这名糊涂女孩丁某,作案时是老河口市师范学校97级学生。她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起因竟是学校没让她继续做校刊编辑,她怀疑是同寝室的几名同学坏了她的事,故多次向她们的开水瓶、袋装炒面中投放老鼠药,致同学杨某中毒后,留下视力下降、抽搐后遗症和癫痫、中毒性视神经炎,法医鉴定为重伤,八级伤残。其他多名同学也深受其害。编后一个不满18岁的女生,因校刊编辑没有继续做成,便怀疑同学坏其“好事”,竟然投毒报复,这个话题不可谓不沉重。它反映的问题很多,但有一点是至关重要的,即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心理调适引导,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