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在全国打拐专项斗争中,北京警方从河北省易县营救回一名特殊的被拐卖妇女———康明娥。根据警方初步审查,1997年少女康明娥被强迫与当地一刘姓男子结婚,并于14岁生出一个孩子。通过北京各电视、报纸媒体的追踪报道,北京市民对这样一个尚未成年便做母亲的少女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捐钱、捐物,有的甚至想收养这对尚年幼的母子。
    然而,最近有媒体报道,康明娥的哥哥康明福日前“意外”地被公安机关收审;而康明娥也带着儿子“冬冬”回到了河北易县的丈夫家。
    据报道,康明福被收审的原因:一是有关人员事后查出,他曾通过亲戚修改了康明娥在陕西老家的户口本,将原来的出生时间从1980年改成了1985年,因此康明娥现在的实际年龄应为20岁,而不是15岁。二是根据河北易县警方的审理,原先被控拐卖康明娥的金矿老板罗金禄、农民刘凤德,均不承认曾威逼康家兄妹与刘成亲;据称,与此相反,康明福曾与刘家说定,把妹妹康明娥嫁过去后,帮康明福也说门亲事,只是后来谈了几个都没成,于是康明福怀恨在心,找公安机关报案,报复陷害他们。“目前康明娥的‘丈夫’刘凤德已经洗清‘强奸’罪名回家,康明娥也带着孩子回到丈夫家过日子;而康明娥也坦言,她是在哥哥的威逼之下迫不得已说谎的。”
    据该媒体称:之所以引起康明娥案发生180度的大转折,是因为有关部门在这起拐卖案中发现了一些疑点:
    疑点一:4月1日凌晨,当被解救出来的康明娥在河北易县刑警队与已两年未见的哥哥见面时,却形同陌路,相距1米默默地站着。当身边的警员问她今年几岁时,康明娥称:今年21岁,“可你哥哥拿的户口本上表明你今年14岁?”,“我哥拿的户口本是假的”。
    疑点二:通过记者在康家兄妹的老家陕西山阳县黄龙乡下高山村对康家亲戚的调查中,查阅了村里的户口底册,表明康明娥是1980年农历10月25日生的,是不是康明福托人修改了户口?
    本报记者采访营救小明娥的前前后后
    为配合公安部今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的打拐专项斗争,本报近10位记者从3月底参与了“打拐”的系列报道。而其中解救小明娥的报道引起广大读者的关注。
    3月31日,本报记者随北京市公安局二处、北京西站公安分局刑警队组成的行动组,赴河北易县解救康明娥。同行的还有北京电视台、首都公安报等媒体的记者。此前,在北京昌平一所天然气输送站打工的农民工康明福,向西站分局举报了妹妹康明娥在河北易县被拐卖。出发前记者在公安部门看到了盖有“山阳县黄龙乡人民政府”公章的康明娥户口原件,上面标明她的出生日期为1985年10月20日。
    当日晚在易县,北京行动组首先找来了康明娥所在地的村支书,对基本情况进行掌握。营救行动是在4月1日凌晨1点半进行的,此前两个小时,刑警们已经对嫌疑人罗金禄进行突审。他承认1997年底牵线将小明娥以2000元卖给刘家为妻的事实。由于布置周密,营救行动仅15分钟即告成功。
    凌晨2点45分,刚被解救出的康明娥在易县刑警队会议室,与阔别了两年的哥哥相见。然而令所有在场的记者、警员们意外的,是兄妹俩不仅没抱在一起痛哭,反而相距一步,木然而站,似乎是躲避着什么。此后,明娥抱着刚刚1岁的儿子,与北京市公安局二处的刑警们到单间中说明情况。而被一同铐来的“丈夫”刘凤德则在另一间屋内接受审讯。
    凌晨,当记者走进明娥所在的房间时,她告诉警员和记者,刚才之所以没和哥哥说什么,是由于还不明确身边的情况,不敢说。因为当年为强迫结婚,刘家曾威胁她,如果不结婚,就说她是杀人犯,要“弄到法院去受一辈子法”;刘家还说康明娥是外地人,在这地方由不得她。所以虽然警方一再说明是来营救她的,但直到真正确认安全了,她才放松了。 4月1日上午,经过整夜的审讯,在各方口供基本吻合的前提下,康家兄妹以及1岁多的孩子,随警方行动组回到北京,同时罗金禄、刘凤德也一道被押至北京西站分局刑事拘留,以做进一步审讯。为保护康明娥的安全及考虑她未来的成长,本报在当天及后来的系列报道中,坚持将她的双眼遮去,并且不再使用她来京后改变外形的新闻照片。 在北京小明娥很爱笑 4月3日,在康家兄妹昌平的住处,本报记者分别与康家兄妹进行了长谈,康明娥向本报一位女记者讲述了作为一名少女,她在易县刘家婚后所遭受的苦难经历,以及十几岁就怀孕生子给心理、生理上造成的痛苦。 而每当提起她怀中的孩子,明娥的言语中充满着“被害者”与“母亲”的矛盾。“我不想要他,看见他就想起在刘家的……”可每当孩子蹒跚走步而摔倒时,小明娥又不顾一切地冲过去,抱起哭泣的孩子,搂在怀中…… 而哥哥康明福则交给记者一份已经发黄的文字材料,他告诉记者,两年前在明娥被强行留在刘家结婚后,他专门从陕西老家请来了堂哥康明见,本想救妹妹出来,后来实在人单力孤,于是当时就把整个事情的前前后后记录下来,准备以后“找最高法院告他们的状”。记者看到,在这20多页的信纸上,书写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虽然很多地方文笔并不通顺。在材料末尾,记录人和证明人的签字上,还分别按上了两人鲜红的手指印。来到北京的康明娥,很快把原来的长辫子剪成了短发,微圆的脸上不时泛起开心的微笑。怀中抱着个头不比她小多少的儿子,让人看了不由得为她未来的成长及生活操心。 4月上旬,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康明娥要经常接受警方的询问及各媒体记者的采访。她容易晕车,坐在从昌平进城的车上,记者几次遇见她止不住地呕吐,但每当记者问她是否要停车吹吹风时,她总是冲记者笑一笑,摇摇头。 见诸媒体的有关“14岁小母亲”系列报道,引起了广大市民的极大关注。媒体纷纷接到市民捐给明娥母子的钱、物,同时很多人表示要帮助抚养明娥的儿子以及小明娥。大家通过对康明娥这样一个弱小女孩的悲惨经历的了解,增强了对整个社会弱势人群的关心。 不要再给小明娥增加痛苦 警方有关康明福的调查展开后,一位在4月份一同报道“十四岁小母亲”的电视记者听到以上消息后,不无担忧地对本报记者说:“目前无论对康明福的调查得出什么最后结论,我最担心的还是小明娥和她的孩子。毕竟她们还小,如此往复的心灵打击,亲人的聚散离合,她能接受得了吗?所有的人都不应当再在她们的心上增加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