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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抢劫:孩子,你为什么不报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10-20

    针对发生在北京前门西街中学门口的抢劫案,警方重申:法律对抢劫定罪没有规定金额下限,抢一分钱都不行;对于抢劫未成年人,警方更加重视。《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七叔栽了!”昨天,前门西街中学的孩子们拿着晨报,指着《“七叔”甭想逞凶了》的文章奔走相告。大栅栏派出所民警要求被抢学生主动报案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大进展,学生们纷纷站出来报案。而此前,“七叔”横行的3个多月里,却没有一名学生向公安机关报案。人们不禁要问:孩子,你为什么不报案?

    学生:不敢报案怕报复   

    上初二的小强和小卫都被“七叔”抢过两三次。小强把妈妈给买早点的钱一点点儿攒下来,交到“七叔”手里,小卫“交”的是自己的压岁钱。昨天,民警进一步核实案情时发现,像小强和小卫这样被抢过的学生远比想象的多。孩子对记者吐露心声:不敢报案是因为怕报复。 “告诉家长,家长肯定找老师,老师在班上一讲,传到‘七叔’耳朵里,肯定挨打。”“家长也不能随时随地保护我们呀,何必告诉他们。”“有的老师曾经找过‘七叔’,让他别抢我们,没用;再说,老师也被坏孩子打过……”“到公安局报案,万一他没被判几天,放出来再打我一顿。”……孩子们这样说。

    老师:摸不透孩子怎么想   

    学校门前发生了这样的事,前门西街中学教育处的洪主任很痛心:“这群孩子,为什么不跟老师说?”他说此前他曾在校门前看见过这个“染着黄毛,一看就不像好人”的人,还把那人哄走过几次。但没有学生跟他说这人抢劫。 让洪主任想不通的是,学校多次上法制课、组织法制演出,该教育的也教育了,该说的也说了。“真摸不透现在的孩子怎么想的。”洪主任很无奈,“他们被抢了,心里也应该不痛快呀,怎么就不说呢?” 看来,法制教育如何让学生们接受,如何让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还是教育部门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家长:还应该关心点什么   

    破案当晚,一位住在大北窑的家长带着孩子到大栅栏派出所报案。此前,他对孩子被抢之事一无所知。记者从孩子嘴里了解到,有的家长只关心孩子的学习,其他的交流则很少,所以孩子有什么委屈,也不愿意跟父母说。而有的极个别家长知道孩子被抢后,怕孩子受到更大的伤害,反而往孩子兜里放点儿钱,“被劫时,快给他。”岂不知,正是这种软弱纵容,使坏人气焰更加嚣张。“要敢于和坏人作斗争。”这不仅仅是大人的事,在教育孩子如何保护自己的同时,也应该教育孩子敢于和坏人斗争,最起码要让孩子知道,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应及时向家长、老师求助。

    警方:孩子们根本不用怕   

    大栅栏派出所所长王振明告诉记者,法律对抢劫定罪没有规定金额下限,抢一分钱都不行;对于抢劫未成年人,警方更重视。《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原来负责前门西街中学一带的管片民警刘警官说,这几年,光经我手处理过的在学校门前抢劫的就有四五个,现在也有放出来的,没一个再敢到学校门前来撒野。孩子遇到这种情况根本不该怕。 孩子们因为怕报复而不敢报案毕竟情有可原,但一个地痞在学校门口横行3个月之久,是不是也反映了我们治安工作的一些空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