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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骄子”制造钢城劫杀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10-27

    酒店血案

    2000年8月19日清晨6时许,坐落在钢城风景旖旎的南湖边上的A酒店,四周已经热闹起来,早锻炼的、赶着上班的人流熙熙攘攘。A酒店的一名清洁工也早早地赶到了店门口,往常,在这个时间,她只要往里喊几声,值夜的老师傅曾某便会笑呵呵地迎过来,但这次她连续喊了几十声,并不停地拍打门窗,仍不见曾师傅过来,顿感情况有点不妙。随即她便与几位稍后赶到的该店厨师一起,使劲地弄开了门。刹那间,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一幅凄惨的画面映入了众人眼中,值夜的曾师傅跪趴在大厅东面2号餐桌旁,一动不动,地上流淌着一摊鲜血……

    发案中心现场位于酒店一楼大厅,死者头部有明显地被钝器击伤的痕迹,大厅吧台被人翻动,当晚的宵夜款不见了。位于地下一层的财务室门被踹开,三张带锁的抽屉也被撬砸拉开,财务室专用电脑被人移走。地面二层最西面的一间包厢南面窗户被人打开,包厢内留有三包用餐桌布包裹的东西,细看正是财务室的那台电脑,已被拆卸成三部分移到此处。

    经过进一步缜密细致的工作,案情十分明确,不仅确定了些案是一起以侵财为目的入室杀人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应当是一名熟悉A酒店环境,心狠手辣,年轻体健具有攀登能力的男性。据此情况,专案组果断将凡是与A酒店有关联或熟识的人员,纳入侦查范围,一一摸底排查。

    真凶现形

    转眼间,全面细致的摸排工作已进行了一个月,而真凶始终没有浮现出来。

    专案组将视点盯在了被犯罪嫌疑人已拆卸成三部分、包裹好准备搬走的电脑上,经市局专业人员经过研究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拆卸电脑很有章法,应当是懂电脑的。这一新的视点,给专案工作开阔了视野。专案组随即要求全体参战人员进入“回头看”、“再回访”工作,将“懂电脑”作为每访必问的条件。

    10月11日中午,一名侦查员在工作中突然摸到了一条新线索:A酒店几名工作人员反映,今年上半年酒店曾到某高校招聘过钟点工。这可是一条重要线索。可能是出于对大学生的信任,人们往往不能将大学生与犯罪嫌疑人联系在一起,所以警方虽然再三地要求店方提供所有在酒店曾工作过的人员,而这一群体恰恰被店方忽略了。侯明江是一名在校的三年级大学生,在这家酒店打工时间最长,专案人员决定先找他了解情况。约在晚10时,校园附近的一大排档里,一名学生模样的人引起了专案民警郝富的注意,小郝见他的体貌特征与A酒店工作人员提供的侯明江体貌特征很相似,便上前询问,哪知此人正是侯明江,他一听是公安局的,心中微微一怔,听说要看他证件,便一脸满不在乎地掏出一只黑色皮夹。就在他顺手打开取证件的那一霎那,小郝发现了其皮夹内有几张银行卡,还有驾驶照等证件,便依法对其所持证件予以检查。好家伙,案发现场丢失的长城卡、牡丹卡以及证件全在这皮夹中,再看这皮夹品牌也正是与案发现场丢失的那只皮夹完全一致。经验丰富的小郝强烈控制住内心的激动,不动声色地将其带回了分局。

    经历了4个小时针锋相对的较量,犯罪嫌疑人侯明江一一供述了他令人发指、自毁前程的恶行。

    “骄子”轨迹

    这位来自山东潍坊市的大学生,今年年仅23岁,是1998年经复读后考入位于钢城的某高校的。侯明江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家庭经济状况并不富裕,父母亲一方面对他学习要求很严,一方面生活上又很宠爱他,使他思想上产生了可怕的扭曲,物欲日益在他脑中膨胀。还在山东老家读高中时,他就因在一商场里偷窃而被抓住,后受到了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跨进大学校门后,他虚荣心愈加强烈,努力想使自己活得气派。另一方面,随着年岁的增长,他感到自己父母挣钱很不容易,他很难开口向父母要更多的辛苦钱,矛盾之中他便想起充当“梁上君子”的角色。

    今年3月,他应聘到A酒店工作,亲眼所见灯红酒绿的生活环境后,使他内心更加增添了对钱财的渴望。约在6月份,他因为学校要考试便辞去了工作,转眼间,暑假来到了,他决定假期留在马鞍山打工,好挣些钱让自己潇洒潇洒。然而,工作并不是很好找,一直闲在宿舍里无所事事,左思右想,他决定铤而走险,盗窃的目标自然而然地瞄上了地形环境很熟悉的A酒店。案发前他曾两次潜入A酒店行窃,两次得手后,他的胆子就愈发大了。

    8月18日是个好日子,也是A酒店发工资的日子。这天晚上,他决定让自己也“发一发”。凌晨3时许,他轻车熟路的爬进了A酒店二楼,随后轻手轻脚的来到一楼大厅,见值夜班的老师傅曾某正趴在一张餐桌上睡觉,他便悄声无息地来到曾师傅面前,抡起事先准备好的钢棍猛烈地连续向其头部猛击,见曾师傅已没有任何反应,便迅速进入吧台,捣开抽屉,将里面钱款抢劫一空,然后窜进会计室,将办公桌内的钱、皮夹、银行卡、驾驶照等也悉数卷走。上大学后,他自己一直想拥有一台个人电脑,突然看到办公室有电脑,便熟练地将电脑分三部分拆卸下,分别用餐巾布包好,但终因目标太大而未将电脑搬走。见天色已微亮,他便携带着劫取的钱款8000余元和一些物品原路逃离了A酒店。

    以后的日子,他着实潇洒了一回,他为自己购置了写字台、折叠椅,配上了手机、BP机,剩下的一些钱,他便吃喝玩乐挥霍几近一空。然而,不义之财不可取,侯明江快乐潇洒的日子终究是“兔子尾巴长不了”。

    编后:照片中的侯明江眉清目秀。很难把这名阳光少年与这起血案联系到一起。同样是在马鞍山,同一公安分局侦破的另一起奸杀大案中,“杀人色魔”曹某竟是刚参加完高考的准大学生(本报8月14日4版曾作详细报道)。曹某最终因未满18岁而被从轻判处无期徒刑,相信侯明江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制裁。

    钢城马鞍山连续发生的这两起大案不是偶然的。昨天展出的《江苏省暨南京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展览》揭示了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我们也希望通过编发此稿唤起社会公众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救救孩子,让他们远离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