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童惹祸端
    据周绍宇介绍,今年9月19日下午,儿子周同在课间时间与两名同学陈某、刘某一起去上厕所,在路过女厕所时,陈某见一女学生刚进去,便猛推周同一把并将其推至女厕门口,周同对此非常恼怒,转过身来冲陈某脸上就是一拳,争执一番后被刘某拉开。
    当日下午放学时分,两人又因此再起纷争,在距学校大门口约80米的地方,陈某及两个帮手将周同围成一团,直打得周同鼻青脸肿、两颗门牙落地。事后周绍宇从事发处了解到,在整个约10分钟的殴打过程中,该校路过该处的几名老师及门卫张大爷均熟视无睹,无人上前劝阻。
    周绍宇告诉记者,事后,他多次找到校方要求给个说法,但校方称与己无关。周又找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但均被他们以在校学生打架不便管,应交学校处理为由推托了。而周已因此花去了两千多元钱的医疗费,至今未能讨得一个说法。
    校方有无责任
    记者随后与该校副校长谢某取得了联系。谢表示,学校在此事上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原因有二:其一,事发后,校方已通知了陈某等三人家人来校协商,但因其中一人家长住院,一人家长在广州做生意,故在当事人未能到场的情况下,校方无法有效解决此事;其二,校方对学生只负有临时监护责任,因事件发生在校外又是在放学后,故学校不便处理此事更不应承担责任,而应交由派出所处理。当然,从陈某等人打架斗殴违反校规校纪来说,学校可给予陈某等人纪律处分。
    监护责任与时空界限
    针对校方说法,记者咨询了法律界有关人士。
    绅豪律师事务所的李焕贵、李兴华律师认为,学生放学离校后,因在时间和空间上都脱离了学校的监护,故学校不应承担责任;但在学生遭受不法侵害时,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相关法律之规定,任何在场或知情公民都有义务通过直接扭送至派出所或打110报警等方式制止不法侵权行为,路经该处的老师亦应如此。
    君闻律师事务所何佳林律师认为,校方应对此事负责,尽管现行法律并未对学校应负的监护责任从时空上作出明确规定,但从时间上讲,学生上学和放学期间应被视为学校教育时间,老师应对此尽到提醒义务;从空间上讲,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发文整治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环境秩序,这说明学校应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负有责任,因而从时空上讲,学校均应对此负责,如有证据证明该校教师确曾熟视无睹,那就更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