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适应学校行为规范的某些品德行为,高年级好于低年级。学生参与学校活动的态度和行为,高年级不如低年级。各年级学生评定中达标人数最多的项目是有关文明习惯方面的,例如“个人卫生”、“尊敬老师”、“不迟到旷课”等。各年级学生评定中达标人数最少的项目是有关社会道德素养方面的,例如“帮助同学”、“谦让他人”、“不说脏话”等。
    我们让学生本人了解自己的评定结果。两个多月后,又进行了同样标准同样方式的品德行为评定,进行了常态下的跟踪比较,看到如下的变化:
    各年级学生都有明显进步的行为表现,可以看出,这些发生变化的行为都是易于学生自我矫正的,当评定内容具体,评定标准适于学生去准确公平地了解自己和把握自己时,学生是能够接受评定结果,并愿意用良好的品德行为取代或者消除自己以往的不良行为。
    但是,同时我们看出,各年级学生不完善的行为表现人数仍然很多,这不仅再次显示出小学生品德发展的难点是学生社会道德素养的养成,也显示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这一变化还告诉我们,小学生难以自我调控的社会道德素养没有得到教育者足够的重视和及时的指导和帮助,因而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
    这项品德行为评定的过程和结果告诉我们,学校要增强学生品德评定的德育效能,必须进行必要的改革。
    首先,学校的品德评定必须增强评定结果的接受功能。提高小学生品德素养是学校进行品德评定的重要目的,评定的内容和标准应当符合小学生的认识能力和接受能力,应当激发小学生养成良好品德习惯的责任感,产生“我要努力这样做”的良好愿望和自觉行为,不宜搞形式主义的“求全”,不宜教育者“想当然”的评定。要给学生提供相同的机会和衡量标准,使评定能公平地展示学生的品德优势和学生的进步,准确地显示学生品德的个别差异和发展需要。“画像”式的评语、学生行为的指导语,以及学生日常表现的直接评定,都是小学生易于接受的品德评定方式。
    学校的品德评定还必须增强促进小学生品德发展的育人功能。学校要使品德评定的过程和结果引发学生关注个体品德的发展状态,产生获取进步的自信体验,实现改变现状的愿望,就要解决评定指标与实际操作之间的矛盾,减少指标设置,取消繁琐的量化过程,弱化“等级定位”意识,降低惩罚效应,把奖励放在“一直在努力”的学生身上,把注意力放在反映学生自身进步的位置上,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品德状态,帮助小学生明确品德发展的具体目标,帮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德育目标和子女的品德状态,帮助教师认识班级德育工作的发展水平,为学生和家长提供诚实的、具体的、建设性的德育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