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首先是对人们传统观念的一种挑战。长期以来,学生作为教育对象的主体,其人格的独立性往往被忽略。学生应无条件地服从教师,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教师即使做出污辱、体罚学生的举动来,也常会被理解成“恨铁不成钢”。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这种观念是到了该改一改的时候了。教师应当明白,学生并非他们的附属品,教育首先应从学会尊重学生开始。
    学生申诉制度同时给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和要求。学校不仅是教书的地方,更是育人的场所,学生的身心健康在校园里不容受到任何侵害。以往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存在的诸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纪律管理和处理不当,以及私拆学生信件等问题,在学生申诉面前,也就失去了继续存在的条件和理由。学校管理必须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育人环境理应得到进一步优化。
    由此看来,实行学生申诉制度,无论对学生还是对教师和校方,都不失为一种“双赢”的举措。让每一个孩子都拥有申诉的权利,这是教育工作的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