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衡阳市教委的调查统计,拥有110万学生的衡阳市,每年的学生死亡率约近万分之一。近3年来,该市共发生学生伤害事故166起,其中相当一部分发生在学校。
    衡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凯南指出,近年来,学生伤害事故纠纷增多的原因,一方面是学生的基数越来越大,加之学生的智力、体力不一,伤害事故相对增多;另一方面,学生、家长、校方法律意识增强,而法律在此类问题上的“缺位”,使得事故的调解难度增大。
    李凯南称,目前此类纠纷处理出现“二高一长”的态势:处理时间长,以前能很快解决,现在往往要二十多天到一个月才能处理完毕;而且处理的级别越来越高,以往是学校与家长协商即可,或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现在已发展到由政府、政法委来处理;再者,要求赔偿的金额越来越高,有的高达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学校家长争议很大,冲突极易发生。
    衡阳市一些教育界的专家、学者认为,学校缺乏用于学生伤亡事故赔偿的经费,是影响此类事故处理的重要因素。他们称,国办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均属公益性单位,没有这类专项经费;如将国拨经费用于学生伤害赔偿,则势必影响到学校本身的发展。并建议设立学生伤亡赔偿基金来解决学生伤害的赔偿问题。
    衡阳市人大内司委、衡阳市中级法院、衡阳市公安局等司法界人士指出,针对目前学生伤亡事故增多、处理难的现状,除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外,加速立法、制定学生伤害的处理办法,明晰学生家长和校方的责任及相应的处理程序已成当务之急。同时出台的法律应切实考虑学校是个教书育人的公益性单位的特点,并充分照顾受伤害学生和家长的权益。
    据记者了解,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增多的情况已引起衡阳市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衡阳市教育主管部门已研究制定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交衡阳市人大讨论,并拟于明年湖南省人大会议期间提交议案。